不起訴 梁思惠泣「沒人信我」

出版時間 2017/06/21

梁女受訪時回憶,3月2日她和程宇投宿在台中長榮桂冠酒店,警方破門而入時,她一頭霧水被帶走訊問,還曾被帶回案發地,突然得知好友慘死讓她數度崩潰,梁女說:「我以為只是配合調查,最後才發現,原來所有人一開始就認為我是殺人犯,我說我沒殺人,但他們(檢警)全都不相信。」
梁女因此被收押3天,經檢警調閱小模喪命的萬象大樓內外以及周遭監視器畫面,確認都沒拍到梁女,現場也沒採到梁女指紋、鞋印等足證梁女參與犯案的事證後,梁女才獲無保釋放;檢方歷經3個多月調查,昨終以沒指紋和監視器畫面等6大理由,不起訴梁女。
梁女說,重獲自由後發現臉書被網友用難堪字眼灌爆,還有網友擔心錯罵急刪留言,「我不怪網友,當下那樣的資訊,如果是我或許也會這樣做。」梁女最難過的是竟有好友對她說:「希望妳消失在世界上。」她沒想到連好友都不相信她。梁女還透露:「我每天念經迴向給她(陳姓小模),念了49天,希望她一路好走。」梁女昨照常直播,有網友問她開心嗎?梁回:「今天心情很沉重。」
梁母則痛批程宇狡猾,「不只誣陷小惠(梁女),還有他對陳女冷血的行徑,我真的很想揍他。」梁母還說,一家都被程宇騙了很多錢,但她不透露數字也不想再計較,只希望女兒開始過正常生活。

律師洪維廷指,梁女若獲不起訴確定,依《刑事補償法》可請求國家補償,每天3千至5千元,若以最高金額計算,可獲賠1.5萬元,但梁女表示尚未考慮。
◎法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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