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有畢業後的實習簽證,但僅在拿到學位才能申請,所以在配額上就受到學生數量的限制,且付完美國天價的學費後大概也沒多少人受得了低薪工作。這個實習簽證主要拿來填補畢業、就職到工作簽證核發的空檔,的確許多華人公司也用這種簽證僱了很多便宜的勞工,但大公司大多是同工同酬。
而立委余宛如的老公也說了,以下引述徐文彥臉書:「如果照4萬7000元門檻的方案,生態綠請不起,也沒有機會做海外市場的準備。」所以這個條文通過以後,可能會有生態綠這種公司用它來躲開薪資門檻。如果覺得這門檻太高,可以準備好論據來挑戰它;如果新創公司現金不夠,有股份、選擇權等方式可以補足薪水,而不是拿新創公司偉大的願景來訴求規避管制的特權。
難道大家沒有發現這個法案的支持方,用的句型和慣老闆沒什麼兩樣,差別只是「共體時艱」代換成「新創公司、初期的資本額小」,然後「年輕人實力不夠只想領高薪」代換成「年輕人不要怕國際人才競爭」,難道把「新創」、「國際」這幾個字代換進來,就可以踐踏弱勢勞工權益嗎?薪資門檻是為了保護本國中低階白領工作機會,公司只要付得起薪水,相信所有台灣年輕人跟我一樣,全世界你哪裡找人來我都不怕。
開放實習恐成後門
美國企業資深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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