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前晚相驗死者鄭慶華(五十歲,公共危險、侵占前科),發現背、臀、四肢等多處瘀青,嫌犯楊健宏(三十八歲)供稱現場打鬥沒幾分鐘,將鄭男制伏綑綁後就未再打人。警方現場查扣疑似打斷的部分竹管及死者的鐮刀,周五將解剖釐清死因。
警方調查,前天早上七時三十分,楊男母親打電話通知兒子,在沿山公路香蕉園裡面「有賊,快來抓」,楊男火速到場,發現鄭男的貨車卡在泥濘土裡,車上放著市價約四千五百元的六弓香蕉(弓,計算香蕉的量詞),楊嫌憤而上前盤問,鄭男拿出割香蕉的鐮刀抵抗,楊男隨手從蕉園拿起長約兩公尺、直徑四公分粗的竹管反制,打鬥幾分鐘後將鄭制伏,以塑膠繩將鄭雙手、雙腳分別綁住,讓鄭坐地上。
直到中午十二時三十分,警方接獲楊父報案說抓到賊。警方到場發現鄭男昏迷倒地,通報救護人員前來,但鄭男已傷重死亡。警方將楊嫌及在場兩名陳姓、一名潘姓蕉農帶回訊問。
楊嫌供稱,十時許見鄭男臉色不對勁,並討水喝,他有給喝水,加以鬆綁,原以為鄭男沒力氣,躺在地上休息,「沒想到竟然會死」。其間他找來陳姓等三名蕉農,指認鄭男是否偷過他們的香蕉。
警方訊問楊嫌,鄭男被綑綁後,為何相隔五小時才報警?楊嫌供稱,他想問鄭男偷幾次、有無共犯?是否還有其他共犯等,才未立即交給警察,且想讓鄭男當眾丟臉。至於其他三名蕉農都未協助打鬥。楊嫌說,他知道死者住隔壁村,不料會來偷香蕉,自己失手造成對方死亡,「實在很衰」;另三名蕉農都供稱未參與打人,到場時鄭男已被制伏坐地。
附近民眾說,案發時聽到出事蕉園有起鬨聲,中午時聽見警消及救護車鳴笛,才知有人被打死。還有民眾表示:「聽說是有叫人來助陣,到底有沒有一起打就不知道了。」
警方調查,鄭男以幫人割椰子、檳榔賺取微薄薪資度日。案發時深陷泥濘地的貨車,是割椰子老闆的車,該老闆向警方表示,鄭男案發前未告知借車,警方通知才知道車子被鄭開走。警方說,鄭男家屬見到鄭男屍體,發現四肢等明顯瘀青,懷疑遭綁後慘被虐待,希望警方查明真相。鄭男鄰居說,鄭平日看來遊手好閒,一人獨居。
屏檢發言人陳韻如說,全案依傷害致死罪嫌偵辦中,因檢警覺得過程尚有疑點待釐清,且有勾串、湮滅證據之虞,故聲請羈押獲准。網友熱議說:「真慘!苦主變犯人。」「香蕉崩盤又遇到這種,倒楣!」
目前香蕉價格每公斤三十多元,去年颱風過後蕉價飆升,農曆年前飆至一百一十元高檔。本案竊賊竊得六弓香蕉,以產地每弓七百五十元計算,約四千五百元。
警呼籲農民若發現賊蹤,勿正面對峙,要盡快報警,今年屏東轄內發生三件香蕉竊案,都已偵破。另楊嫌強調拿竹管打竊賊是因對方手上有刀,似有主張正當防衛,但將竊賊綑綁後若再打,就未必算正當防衛。
律師侯領指,傷害致死罪可判七年到無期徒刑,若法官認定被告的傷害行為屬正當防衛,被告就不需負擔刑責;若屬防衛過當,可酌減刑度。
侯領表示,正當防衛須針對「現在不法侵害」,楊姓蕉農被小偷侵害的權利,是他對香蕉的財產權,在小偷被抓到綑綁後,小偷侵害蕉農財產權益的行為已停止,此時蕉農若繼續打小偷,接下來的行為不能主張正當防衛。
楊男將鄭男制伏後,以塑膠繩綑綁鄭男手腳,楊並找來3名蕉農指認鄭男是否為竊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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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