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女學生的母親向《蘋果》表示,女兒(十五歲)和前男友差兩歲且國中同校,兩人曾交往一年多,男友國中畢業讀高中沒多久,兩人就分手,男方並和女兒同校國一小女生(十四歲)交往,原以為雙方好聚好散,豈料前晚見女兒鬱鬱寡歡吃不下飯,且放聲大哭,追問後才得知女兒和前男友拍的裸照遭人散布。
女學生母親說,經仔細查問,發現女兒裸照被同校學妹傳得全校皆知,連老師都收到,女兒上學時被指指點點,甚至成為取笑對象,心理受創嚴重,氣憤不捨之餘,只好拉著女兒到警局報案,告女兒的小學妹誹謗。不料昨一早,女兒要去上學途中,卻在離家不遠處意圖跳橋,她看到後急忙衝過去將女兒拉回。
母親擔心事態擴大,昨上午到校,請學校拜託學生別再外傳,並查出有五名學生曾將裸照傳予他人瀏覽;其他家人則趕到女兒前男友就讀的高中理論,校方擔心會起衝突未讓雙方碰面,男方家長也趕到學校善後。
至於將裸照傳出去的小學妹,則向學姊母親道歉,指稱她與學姊平日不相熟也無嫌隙,「看到照片就覺得好玩傳給同學笑一笑」,沒想到竟鬧出軒然大波;學姊母親則說:「每個犯錯的人都要受法律制裁。」
至於收藏國二女學生裸照的男高一生是棒球校隊,其國中教練表示,這孩子英俊挺拔,又是學校棒球隊主力,深受女學生喜愛。升高中時這名男學生因曠課太多被退學,有教練舉薦到其他學校協助他延續運動生命,豈料又因戀情複雜出波。
律師林富貴表示,國一學妹散布裸照,涉犯《刑法》散布猥褻物品罪,若未滿十四歲會被移送少年法庭;至於散布的五名國中生同罪,亦會被送少年法庭。
對於女國二生裸照遭散布致身心重創,台大兒少暨家庭研究中心執行長張淑慧表示,家長切不可先責罵,「以免造成第二次傷害」,也可請校方輔導老師介入,引導孩子走出心理創傷。
.可拍放閃同遊照,盡量不要拍床上親密照
.拍完照後要雙方確認,不適當或不雅照片要刪除
.若真的要拍親密照,不要暴露面貌或身體特徵
.遠距離戀情不要進行視訊網愛
.若女生有顧慮可要求用自己手機拍,以免日後戀情告吹遭報復流出
.拍照時不上傳雲端
資料來源:花蓮縣政府警察局婦幼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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