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制定的檢舉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案件獎勵辦法,規定製成使用逾期食品或添加物等,檢舉獎金是實收罰鍰的60%,若業者遭罰最高2億元罰鍰,檢舉人可獲1.2億元;但高市衛生局食品衛生科長陳建榮說,該獎勵辦法實施3年多,未送出這麼高的獎金,且蝦味先案檢舉人沒表明身分,一開始也未針對原物料逾期檢舉,此案經衛生局稽查時發現,獎金如何發放還充滿不定數。
另一起上月爆發在中市的力勤販售過期冷凍肉品案,遭離職員工檢舉賣逾期近4年的大腸頭等產品,中市衛生局長呂宗學說,累計對力勤開出1200萬罰鍰,根據《台中市食安自治條例》規定,若被認定是重大食安事件,最高檢舉獎金可領取罰鍰的7成,該局昨晚會議決議給檢舉人840萬元檢舉獎金;另檢舉人曾受雇力勤,還可領10萬以上、400萬元以下的吹哨者獎金,所以他最高可拿到1240萬元。
昨中市議員段緯宇等驚爆力勤有3萬噸過期肉品流入市面,並非衛生局公布410公斤,衛生局坦言:「檢舉人提供出貨單是3萬公斤,非3萬公噸」,並證實逾2400公斤疑似過期肉品已被消費者吞下肚。記者曾雪蒨、周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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