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藥房啟示錄(張國財)

出版時間 2017/05/18

(一)國家暴力無罪?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既然認定內政部及苗栗縣府強拆張藥房等四戶違法,是則下令怪手拆除張藥房的劉政鴻,不是在合法伸張「公權力」,而是在違法展現「國家暴力」,這樣的劉政鴻該當何罪,法律不必給個交代嗎?以內政部及苗栗縣公帑(也就是國人的納稅錢)重蓋張藥房,看得到劉政鴻個人應負的行政責任嗎?張藥房違法拆除背後的黑手有名有姓,幾年來都像沒事人一般,是要告訴國人,國家暴力無罪嗎?
(二)公道正義為何總是姍姍來遲?拆掉張藥房,幾個小時就塵埃落定!要打「還地」官司,有讓人身心俱疲的冗長訴訟、有讓人洩氣的敗訴打擊,等到官司逆轉,還地重建了,少說5年過去,拆屋何其迅速,重建何其緩慢?張藥房幸好不是古蹟,重建不成問題,只是,張藥房家屬的身心折磨找誰賠償?張老闆的人命又該找誰負責?
(三)掛羊頭賣狗肉的土地徵收幾時休?規劃竹南科學園區徵收的大埔154公頃土地,一半蓋住宅,真正進駐的科技廠有幾家?這不是如假包換的「假公共建設之名,行徵地、炒房之實」嗎?跟以「大眾捷運系統需用之土地」名目,透過公權力徵收土地,一轉眼由財團變更建為華廈高樓的台北美河市弊案不是如出一轍嗎?

台灣教授協會前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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