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民眾 還是會開槍」

出版時間 2017/05/12

張景義(四十二歲)是警員班一四七期,從警已經二十三年,育有兩女。二○一三年七夕情人節事發時,他在漢中派出所任職,事後想要換環境,改調至桂林派出所,去年中調至警備隊服務。
他在接受採訪時說,當時黎嫌在中華路人行徒步區上高速行駛,他自後徒步追上後,很怕黎撞到民眾才拔槍喝令他下車,「但他就開車朝我方向撞過來,為了要阻止民眾受害,只有開槍把他輪胎打破,因為他衝撞一定會造成我及後面民眾傷亡。」當時還有民眾因反應不及跌倒,很多人目擊整個過程。
張景義說,事發後出庭及參加與黎男家屬調解會多達六十次,但每次在與對方談時,家屬都聽不進去,讓他挫折感很重。張說:「過去這段日子過的很鬱卒,時光若倒流,為阻止黎男危害,還是會開槍。」
◎記者張芳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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