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慶(左)死後爆出四房,長子羅文源(右)與姊妹近來內訌。資料照片
二○一五年一月,羅文源因要求認祖衍生許多官司,遭判決應給付同母異父的弟妹羅雪鳳等人共三千多萬元,羅文源因此向羅雪貞、羅雪映簽約各借一千萬元,但後來羅文源與王家打認祖官司獲得和解金後,卻對兩姊妹要求還款置之不理,姊妹倆因此提告討錢。
羅文源辯稱,這筆錢不是借貸,是因兩姊妹在打認祖官司時,私下以各一億元的價碼與王家和解,所以拿錢當作給他的補償,作為後續訴訟費。
但法官認為,羅文源與羅雪貞、羅雪映簽約寫明「借貸契約」,加上雙方訊息對話紀錄也稱是借貸,認定羅應依約歸還兩姊妹各一千萬元。羅文源昨未接手機,不知其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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