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傷四人分別是中市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警員蔡宗澤(二十二歲)、羅健智(二十歲)及市政派出所警員李孟昜(二十四歲,昜音同羊)、簡銘韋(二十歲),簡員傷重命危。
昨清晨四時許,市警局勤務中心獲報指,逢甲路與福星路口有大批青少年及汽機車聚集鬥毆,隨即調派西屯、市政派出所共三輛警車前往,但警方到場時已鳥獸散。
半小時後,蔡宗澤在福星路上發現一輛自小客與二輛機車行跡可疑,立即開啟警示燈鳴笛追捕,不料行經烈美街口,右前側遭市政所警車猛烈撞擊,兩車失控產生火花,撞斷電桿、公車站牌,還掃倒七輛停放路邊的機車及一輛腳踏車,最後分別撞到附近建物才停下,尾隨的西屯所另輛警車警員見狀,立即通報求援將四人送醫。
台中榮總神經外科主任沈炯祺表示,簡銘韋送至急診室時沒有呼吸心跳,經急救五分鐘後恢復呼吸心跳,檢查發現第二頸椎高位骨折、頭部遭重創,出血不大但嚴重腦水腫,經腦部減壓開顱與頸椎固定手術後在加護病房觀察,未脫險。李孟昜則是創傷性蜘蛛網膜下出血,住院觀察中;蔡宗澤、羅健智輕微擦傷,經包紮後返家休養。
中市第六分局長林樹徽表示,該路段速限五十公里,同仁追查可疑人車有依規定開啟警報器及警示燈,但可能都超速,警員執勤過程中是否有疏失,將調查釐清,被波及的車輛及民宅已陸續聯繫當事人進行保險理賠。警政署昨也聲明,不幸事件發生後,即請督察室、中市警局慰問受傷警員和家屬,並提供必要協助。也強調同仁執服勤務應以自己「人身安全」為重,警政署交通組也會在相關事證蒐集後,進行肇事原因分析,製作案例教育,做為同仁往後服勤之準則。
律師林瓊嘉表示,警方駕駛警車鳴笛、開警示燈進行犯罪偵查,享有道路優先權,且不受標線、標誌、號誌限制,因而發生相互追撞事故,警車駕駛沒有過失問題,一旦因而受傷或死亡,則可尋求因公受傷撫卹。
銘傳大學犯罪防治系講座教授黃富源表示,警察採取先發式主動出擊,絕對比回應式更具威嚇效果,但發生意外的機率就會相對增高,呼籲警方不能因此畏首畏尾、甚至出現不敢追捕的寒蟬效應。
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葉毓蘭表示,警車執勤傳出事故,實在令人難過,盼警政署能針對現有警車安全、性能進行檢討,更換符合警員執勤追捕的車款,並加強追捕駕駛的技術訓練。
而中市第六分局轄內有市府、市議會、海派、金錢豹酒店等,勤務繁重,每年上百人調動,一名警官調侃「這裡就像新兵訓練所」。
資深警員建議,「就算鳴笛、開警示燈,遇到路口還是要減速!」追逐過程中,副駕駛座的同仁也要負責留意四周狀況,降低追捕風險,「不需要拿命拼搏」。網友也留言抱屈,「窮寇莫追,嫌犯是用生命在跑的,但你沒必要用生命去追……」也有網友感謝「警察同仁為了維護社會治安及秩序,盡忠職守……它也只是一份工作,還是要注意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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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