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炫鐘強調,只希望僱主大湖鄉農會能依法執行法院判決。吳傑沐攝
大湖鄉農會總幹事徐欽志因與理事長吳東恆不合,引發內鬥,張炫鐘因挺理事長派,去年七月初遭徐欽志以涉貪污及盜用大印為由解聘,由於去年該起官司纏訟期間,正值農會改選,人事凍結,因此直到今年三月農會改選,徐欽志再回任總幹事召開人評會,才正式將張炫鐘解職。
張不滿向苗栗地院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苗栗地院去年十一月判決張勝訴,同時判農會須給付原告張炫鐘共九個月約四十七萬元薪資,但農會遲不履行,張聲請強制執行,法院昨依法貼出公告。
張炫鐘表示,希望農會依法執行,也不希望有其他同事遭受一樣的對待。徐欽志說,這雖是該農會有史以來頭一遭,但該案與農會經營並無影響,單純是僱傭問題,不是付不起這區區小錢,但仍要再找律師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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