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緯(四十八歲)本月一日中午駕駛民間灑水車,行經新北市鶯歌區鶯桃路、永吉街口疑煞車失靈,直接衝撞前方騎機車載著兒子停等紅綠燈的李姓婦人(三十八歲),機車被拖行二十五公尺,李婦當場死亡,李婦兒子重傷送醫。
不幸在車禍喪命的李婦,生前與兒子的合照。家屬提供
李婦丈夫昨指控,黃姓駕駛不僅無照駕駛,而且撞死妻子前,才因另一起擦撞事故和超載,被警方攔查帶至地磅站過磅,但處理的呂姓警員卻未當場查驗黃男的駕照,依法強制禁駛,還讓黃男繼續開車到地磅站、回派出所,才會在途中將他的妻兒撞成一死一重傷。不排除對警方提出國家賠償。
黃男昨坦承自己無照駕駛,但稱當天是警方要他開車去地磅站過磅、回派出所製作筆錄,當時雖曾向警員表示車子的洩壓閥故障,但警方仍要他配合,所以才勉強上路,黃男昨也揚言提告警方。
肇事的黃姓駕駛稱曾告知車子的洩壓閥故障,但警員仍要求他開灑水車去過磅。 施昂強攝
三峽警方指,黃男稱車子洩壓閥故障故障時,警員曾問是否找拖吊車,但黃男拒絕。不過呂姓警員未第一時間查驗黃男有無駕照;另黃男過磅確認超載四噸水時,也沒要求將超載的水洩掉,違反作業程序,會依規定對呂員議處。至於死者家屬指控,也會把資料送檢方調查。
處理灑水車撞死人車禍的警員呂欣安。翻攝畫面
律師張進豐說,這場死亡車禍的主因歸咎於無照駕駛的黃男,處理警員與死亡車禍難有因果關係,應不致有刑責。律師陳亮佑表示,死者家屬若提國家賠償,應先舉證警員未當場將無照的黃男禁駛,才造成這起死亡車禍,民事責任肇事的黃男是跑不掉的,另外灑水車公司恐也得負連帶的民事賠償責任。
李婦被撞後當場失去生命跡象,救護人員雖在現場搶救,但還是傷重不治。 警消提供
灑水車至地磅站過磅後,呂姓警員騎車先回派出所,黃男開灑水車從鶯桃路準備到派出所應訊,途中追撞停機車,造成母子一死一重傷慘劇。
1.警方沒查驗肇事者駕照,以致未及時強制禁駛,避免第二起車禍發生
2.灑水車過磅後超載4噸水,警方未要求當場將超重的水洩掉
3.違規超載的黃姓司機將灑水車開至警局時,警方沒派人全程押車。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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