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蘇浩雄(三十四歲)十四歲時侵入新北市友人家中行竊,見友人十六歲姊姊長相甜美,返家吸食強力膠後,竟持水果刀折返友人家,持刀強押友人姊姊性侵得逞,因擔心對方報案,竟狠心猛刺二十二刀斃命,還將現場掉落的毛髮吞進肚子裡滅證,最後用衛生紙擦拭被害人下體後丟棄。
該案震驚社會,因跡證遭蘇嫌破壞,警方遲未破案,蘇嫌逃亡四年後,行竊失風被逮,經過一間關公廟時,突然落淚坦承犯下女學生姦殺案,因蘇男犯案時是少年,又自首認罪,沒有被判死刑,官司纏訟多年,曾經一度被判無罪,從監獄被釋放出來,但更審時再被判二十年重罪,最後被高等法院判刑十一年定讞。
蘇男去年八月中旬減刑出獄,出獄不到兩個月又開始犯案,起訴書指出,蘇嫌去年十月中旬至十二月初,共犯下十五起偷竊案,犯案地點集中新北市一帶的民宅、店家或廟宇,幾乎無所不偷,其中一次藉故到雜貨店借電話,趁店家不注意偷光抽屜裡面的現金,還有一次闖入民宅翻箱倒櫃只翻出三十元銅板,屋主回家發現,蘇嫌急忙丟棄錢幣逃走。
去年十二月六日蘇嫌侵入民宅時被返家的女主人發現,女主人大喊:「抓賊喔!」蘇嫌躲到附近宮廟,被趕來的居民逮個正著,法院日前審理終結,十五起竊盜案一罪一罰,共判處七年八個月徒刑,仍可上訴。
鄰居說,蘇嫌從少年偷到壯年,連鄰居也不放過,成了社區裡的頭痛人物,希望這次能徹底改過,「別再害人了!」
1997/12
侵入民宅性侵並刺殺女學生22刀致死,犯案後逃走
2001
因竊盜案被逮,坦承殺了女學生,官司纏訟數年,最後被判11年
2016/08
服完刑出獄
2016/10~12
陸續侵入民宅、雜貨店及廟宇行竊
2016/12/06
行竊民宅時被屋主發現,逃到附近宮廟躲藏仍遭逮
2017/03
法院審理蘇嫌犯下的15起竊案,判刑7年8個月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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