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郭男(55歲)2015年4月和游女(53歲)結婚,不喜歡游女常在自營的卡拉OK店跟男客親密互動,因而頻對游女動粗,游女搬家躲避,郭男又違反保護令強闖游女住處,游女提告,要求郭男同意離婚才撤告,雙方談不攏。
去年1月28日上午,兩人到地檢署又因相同歧見不歡而散,郭男中午到游女店裡吵鬧後,獨坐喝悶酒,見游女熱絡招呼前同居男友林男等客人,郭男吃醋,到店內廚房拿水果刀將游女壓制企圖行兇。
全場10多人被嚇壞,齊聲高喊:「不要!」郭男頓了一下,又高舉刀子,大家又喊:「不要!」郭男短暫猶豫,仍狠刺游女胸腹等7刀,接著自刺腹部3刀倒地,游女傷及心臟送醫不治。郭男獲救保住一命後,辯稱當時片段失憶:「回神看到她身上有血,地上也有血,才知鑄成大錯。」
律師主張郭男因酒意加上怒意,處於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狀態,非故意殺人,請求改依傷害致死罪論處並減刑。法官表示郭男經精神鑑定,清楚自己在行兇,出庭宣稱片段失憶,應屬狡辯。
不過法官指郭男受多重挫折刺激而失控行兇,並非預謀,手段未達殘虐須判死程度,且殺人後企圖同歸於盡,足見良心未泯,雖尚未賠償和解,應已知悔悟。法官還認為,若判無期徒刑,目前至少要服刑25年、通常要30年才能假釋,郭男的年齡恐難活著復歸社會,違反刑罰強調教化矯正的積極作用。一、二審均將郭男判刑15年,雖檢方上訴求處死刑,最高院仍維持原判決定讞。
郭男酒後吃醋,7刀殺死新婚妻後自裁3刀,事後辯稱行兇當下失憶。
●郭男宣稱行兇時片段失憶,但精神鑑定顯示清楚明知在殺妻,應屬狡辯
●受多重事件挫折刺激,情緒失控行兇非預謀
●手段殘忍但未達殘虐須判死程度
●殺人後立刻自戕,良心未泯,應已知悔悟
●郭男55歲,若判無期徒刑至少要服刑25年、通常要30年才有機會假釋,恐難活著復歸社會,違反刑罰強調教化矯正的積極作用
●一、二審均依殺人罪判15年徒刑,最高法院維持原判決刑度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