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嘲諷記仇20年 男燒4同學家起訴

出版時間 2017/03/29

起訴指出,二十六日深夜十一時三分,魏男(四十一歲)將礦泉水、不明液體和不明粉末混合後放在塑膠油桶內,前往台中美村南路一棟一樓是幼兒園,樓上是住宅的七層樓高大樓,將不明液體潑灑在電梯間後縱火,再將電梯按往七樓,導致火勢燒毀地下室變電箱及保時捷等三輛車,大樓六樓和七樓也被燒毀。
魏男接著前往彰化縣曹姓同學、台中大勇路林姓同學及瓦磘路高姓同學住處縱火,分別燒毀同學住處天花板、洗衣機等物。檢警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魏男,結果魏男在連續縱火後,就因糖尿病病發昏倒路邊,被警方獲報前往拘捕。

魏男供稱,念書時常遭同學嘲諷、奚落成績不好,出社會後也說他成就不好,讓他既受傷又憤怒;但曹男等同學則表示,早忘了讀書期間發生何事。
昨魏男的律師表示,魏男畢業後與同學仍有聯絡,偶爾聚餐開玩笑或彼此嘲弄,加上魏男身體不好,可能影響情緒或精神狀況不佳而縱火,未來會請法官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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