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分手 賤男性侵偷拍女友

出版時間 2017/03/20

女友受不了提出分手,不料去年十二月,柳男竟趁她吃安眠藥熟睡之際,趁機性侵並拍攝裸照和性愛影片,女友要求刪除遭拒,柳男還說:「再提分手,就公開裸照和影片。」女友報警並控告柳男。柳男在警局辯稱照片和影片是經過女友同意才拍攝,也未將性愛片外流或藉以威脅不得分手。警方訊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函送法辦。律師林銘龍表示,《刑法》妨害性自主罪,最重可處十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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