賺錢的生意人人搶著做,富商投資媒體業尋求產業水平(多角化)、垂直整合以發揮綜效,是正常的商業策略,無可厚非。問題在於,面對商業鉅子在媒體併購市場上的廝殺,政府做好維護消費者權益的萬全準備了嗎?
就以如何徹底杜絕系統台或電視台的經營者介入新聞製播內容為例,NCC僅在旺中案明確提及「新聞部門自主公約」,凱擘與台灣寬頻案則無,但難道系統業者就不會對新聞頻道施壓嗎?再就以系統台業者得否同時經營新聞台為例,反旺中運動時,許多民眾對於旺中集團同時控制兩家新聞台、一家全國性報紙以及高市佔率系統台十分憂慮。旺中可能透過掌握系統台,讓自家旗下新聞台獲得競爭優勢,也可能藉由操控系統台箝制其他新聞頻道,造成言論趨同的效應。不過,NCC對於系統台與新聞台能否一家親,態度雖謹慎但仍有曖昧。在富邦併凱擘案,NCC的立場是「開新聞台要經過NCC許可」;在旺中案則幾乎已經要放行,僅規範未經許可不得「新設」新聞台;在鴻海郭董呂董入主台灣寬頻案,NCC又再次回到「開新聞台要經NCC許可」的立場。
綜觀NCC對幾次大型跨媒體併購案的處理,可發現由於欠缺一部規範跨媒體整合的法律,導致NCC就跨媒體整合的審查欠缺一致的、可具體操作的標準。從媒體的集中度如何衡量、採取何種指標,到如何評估媒體經營者的適格性、如何衡量經營者的品格、資金來源如何把關、如何保障基層媒體從業者的權益,都只能在個案中如履薄冰地「拆炸彈」。遊戲規則不明確,不只董仔們要抱怨投資環境不佳,更令人擔憂的是,沒有堅實的防火牆,台灣脆弱的民主會不會被媒體集中的惡火「燒毀」?
自2012年反旺中運動後,民間訴求制定反媒體壟斷專法的呼聲不斷,當時在野的民進黨也曾表態支持。如今立法院已有在野黨提出反壟斷專法草案,就等NCC詹主委實踐承諾,提出行政院版草案。期待本會期能讓反壟斷專法在立院進行朝野良性的論辯,讓台灣擁有一道防止媒體集中的防火牆。否則,萬一未來郭董動念想經營新聞台,NCC又要接炸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