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貪615萬 朱立倫愛將判10年

出版時間 2017/03/07

許志堅(66歲)2010年間被朱立倫延攬擔任新北市副市長、兼任都更審議委員會主委,周麗惠是寶興監察人胡元龍妻子,寶興開發因「新店廣明段」都更案遲未排入審議,由周女出面請許協助。
周麗惠自2011年5月起,每月給許志堅兄許志遠、兒子許士耘各4萬元「薪資」,另月付許志堅3萬元,共達11萬元。2014年6月,周女另以許生日、嫁女兒致贈名錶、黃金;另樂揚建設為推動都更案,副總經理鄒雪娥也找上周女,合送蕭邦錶及香奈兒錶給許。

許辯稱,周女是要投資他的房地,收錶與黃金是私人情誼非收賄。但周女坦承,許生日後3個月才送蕭邦錶當壽禮。法官發現,許嫁女兒總禮金僅12萬元,周女一人就送數十萬元名錶,有違常理,認定許收賄615萬餘元;至於鄒雪娥雖與周女合送名錶行賄許,但沒證據證明許有期約收賄,此部分判許無罪。
許志堅去年3月已獲300萬元交保,他昨未到庭聽判。新北市政府發言人張其強表示,已全面清查許志堅經手過的都更案,並停止涉案兩家建設公司的後續開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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