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名的民眾向《蘋果》投訴,指出北醫一名護理師日前在個人的IG(Instagram)相本上,po出病患開顱手術的照片,還寫「第一次看到大腦,心情還粉是激動著」,民眾質疑侵犯患者隱私。
北醫昨表示,依規定護理人員不可攜帶個人手機進入手術室,該名護理師違規在工作中持手機拍照,院方已口頭告誡,並加強輔導,該名護理師也深感悔意;另院方也將把此案列為醫學倫理教育案例,對醫護人員加強宣導。
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長何叔安表示,現行醫療法規僅明訂不得侵犯患者隱私,但在手術室裡能否帶手機,每家醫院有不同做法;針對北醫一事,將請院方到衛生局說明,若確定違反《醫療法》無故洩露病人隱私,將對北醫開罰5萬到25萬元,偷拍護理師則可依《護理人員法》罰款6000到3萬元,或停業1個月到1年。
中華民國乳癌病友協會理事長黃淑芳批評,這名護理師實在太不尊重患者,沒有一個患者會覺得手術是一件好玩、能夠開玩笑的事,更何況是九死一生的開腦患者,雖然這名護理師可能是無心,但她真的犯下了不該犯的錯,道德操守還需要再教育。
醫療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朱顯光表示,現行衛福部針對維護患者隱私訂定的「醫療機構醫療隱私維護規範」,屬行政命令,對違反者懲處有限,建議應修法提高法令位階並重懲,才會有遏阻效果。
馬偕醫院表示,該院未完全禁止攜帶手機進開刀房,以便醫師能在第一時間接獲緊急通知,但在開刀房人員組成的例行病房會議中,院方都會公告及宣導不得洩露患者隱私,手術中如有攝影需求,開刀房會有專屬攝影師拍照,照片所有權屬於院方。
國泰醫院表示,該院要求進入開刀房所有人員的手機,必須由在場的流動護理師統一管理、代接,且嚴禁開刀房人員在開刀房內拍攝照片,因此不會有開刀房照片流出的問題。
北醫護理師在手術室中用手機偷拍患者,還分享到IG上稱看到大腦,「心情粉激動」。
2017年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護理師將進行開顱手術的患者照片po網,留言「第一次看到大腦,心情還粉是激動著~~~」
2015年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乳房外科前主治醫師梁宏華,在診間用錄影筆偷拍做胸部檢查的女性患者
.三總整形外科醫護人員將患者手術照片做成影片,上傳YouTube
2014年
.馬偕台東分院護理師偷拍做心導管手術的患者,並po上臉書打卡
2011年
.亞東醫院護理師將切腹自殺患者肚破腸流照片po網,留言「很久沒看到喜歡的人體」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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