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業獲撤銷 八仙樂園可重啟

出版時間 2017/03/02

八仙塵爆受害者自救會理事長吳聲彣表示,「對台灣司法很灰心,還沒給家屬完善交代前,八仙就營業了,不排除向中央政府抗議。」觀光局昨表示,收到判決後,會研議是否有上訴機會。八仙昨表示,遭停業迄今已逾一年八月,因公司及負責人資產已全數遭假扣押,故重建困難,需評估是否能恢復營業及具體時程。
八仙樂園是在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出借場地舉辦彩色派對,豈料發生塵爆意外,派對主辦人呂忠吉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一審判刑四年十月,目前上訴高院。八仙董事長陳柏廷等八人雖獲不起訴,但經高檢署兩度再議發回,目前仍由士檢重啟偵查中。此外八仙資產十四億元已遭法院查封,消基會去年代表近百名受害者,向呂忠吉、陳柏廷等求償近三十億元。
觀光局當時除對八仙開罰五萬元,另以避免發生類似意外,勒令八仙樂園停止營業,八仙提告抗罰。

法官認為,觀光局罰錢合理,但塵爆是因高溫電腦燈引燃粉塵,觀光局無法證明其他區域也違規且立即有公共危險之虞,卻要八仙無限期停止全區營業,已超過防止公共危險目的,損害八仙財產權、營業權。
律師廖芳萱指,觀光局為避免擴大發生公共危險,才勒令八仙全面停業,並非政府疏失,即使八仙未來勝訴定讞,未必能獲國賠的營業損失。

法官認為觀光局要求八仙樂園全區停業,侵害業者的財產權。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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