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 9警弄丟人犯 瞞檢察官10小時

出版時間 2017/02/26

刑事局中打偵一隊長廖劭晃說,黃俊傑(48歲,毒品等前科)因案羈押南投看守所,兩個月前因一起毒品案遭判刑1年3個月,正服刑中,他遞自首狀稱在埔里鎮關刀山一處工寮藏有3把槍,南投檢方指揮該隊取槍,上周四(23日)將他押至關刀山,9名刑警戒護入山,並對黃男雙手上銬及戴腳鐐。

執勤刑警說,山路崎嶇僅能容納一人通行,入山4個多小時後,遇一處坍方,須蹲下手扶山壁前行,為避免發生危險,於是解開黃男右手手銬,不料走沒幾步,黃男疑因重心不穩,往山坡滑落,隊長也下滑,但企圖拉住黃男未果,黃墜落250公尺深谷。
警方強調,當天晚上6時10分通報檢方,並求助埔里分局協助,在等候救援的過程中,對黃男喊話:「有受傷嗎?」「要不要緊」等,黃男回應:「沒事!」喊他姓名,也都有應答:「在!」
當晚近10時,埔里分局一名偵查佐及一名山農抵達,通報消防人員搶救,深夜11時50分,一名消防員和一名林務局人員到場,當時黃男仍有回應,卻礙於降大雨和裝備不足,隔天上午8時大批搜救人員抵達,再展開垂降搜救,卻已不見黃男身影,直到傍晚5時23分許,未找到黃男,才通報檢方黃男已脫逃。

黃俊傑(左圖)墜谷時,警方曾滑下去試圖拉人。翻攝畫面

南投消防員說,周四深夜與警方會合時,有3名刑警緊抓住樹枝,等待救援,模樣相當狼狽,直到協助刑警脫困後,言談中才得知有嫌犯脫逃。
廖劭晃強調,戒護黃男全程均有上腳鐐,僅在危險地形時才解開手銬,黃男墜谷時天空明亮且氣候佳,持續回應達6小時,若他是有計劃藉借提脫逃,大可趁滑落時就逃逸,因此研判,黃男是因深夜大雨,擔心淋濕失溫找地方躲雨,才臨時起意脫逃。
承辦檢察官昨表示,上周四晚上近8時才接獲警方以LINE訊息,通報黃男墜谷搜救中,隔天遲未接獲警方回報是否找到黃男,推論黃男早已脫逃,但警方直到當天下午5時23分才回報找不到人,他才知道黃男已脫逃,「黃可能早就脫逃,警方卻隱瞞真相,真是氣炸人了!」本案已涉疏縱人犯罪,分他案偵辦中。

南投檢警研判,黃男另涉及多起販毒案審理中,恐面臨10年以上重刑,加上他個性狡詐,疑早預謀逃亡,才利用對南投山區地形不熟的刑事局幹員借提時,上演脫逃戲碼。
刑事警察局長劉柏良表示,目前以抓回逃犯為第一優先,至於疏縱人犯將待司法調查。
一名參與勤務的刑警說,山路不好走,黃男仍箭步如飛,催促警方「你們這樣要走到民國幾年,快一點啦,一定要拿到東西(槍),我可不要又戴著腳鐐走一次!」且擺明非常討厭一名埔里分局的偵查佐,若該警察有參與,就不願乖乖配合取槍。警消說:「他打赤腳、著短袖,竟然還有辦法逃跑。」

當地工人說,這座山可通往惠蓀林場、守城大山、仁愛鄉南豐村等地,山上還有多處工寮可供窩藏;南投縣一名與黃男交手過的警察說,黃這回應該是計誘山區取槍,趁機脫逃,「要逮人猶如大海撈針! 」
台北市警局表示,人犯脫逃後,警方應立即通報當地分局、勤務中心、警政署勤務中心,並以電話報告指揮該案的檢察官,事後再持書面報告,向檢察官報告。
律師林瓊嘉說,警方戒護人犯若因過失致人犯逃逸,恐涉「公務員縱放或便利脫逃罪」,最高處6個月徒刑,另脫逃嫌犯涉脫逃罪,可處1年徒刑。
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張平吾批評,警方要搶功無可厚非,但借提嫌犯到山區有風險,這次警方明顯有疏失應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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