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物隆乳 害11女冒硬塊 史亞平夫判9年5月

出版時間 2017/01/26

一名被害女子昨得知郝被重判,透過律師表示:「感謝司法判決,不過這是個遲來的正義,因為到現在都還沒有獲得賠償,沒錢去動手術,真的很無奈。」記者聯繫不上郝治華,不知其回應;郝治華的妻子史亞平曾官拜外交部常務次長,目前派駐奧地利擔任我國代表,外交部昨表示,此非公務領域事務,沒有評論。

郝治華(左)的妻子史亞平(右)目前是我駐奧地利代表。資料照片

全案起因當年僅有耳鼻喉科醫師執照的郝治華(五十九歲),二○○一年到德國購買含有環保署列管為毒性化學物質丙烯醯胺(醯音同希)的藥物KOSMOGEL,未經核准帶回台灣,替人隆乳,郝被控向患者宣稱此藥品「效果比玻尿酸更好,傷口小,復元快。」每名隆乳者共收費約二十五萬到五十萬元不等。

萌葳診所院長郝治華拿含致癌物的藥物替人隆乳。資料照片

不料,接受隆乳後,共有十一人胸部出現硬塊,其中劉姓受害人說:「郝說打這外國進口玻尿酸,可以餵奶。我還借錢打。」林婦則表示:「事後為了切除一堆顆粒,我花了六百萬元,賣房子、車子,天天做噩夢。」廖姓婦人說:「我開過三次刀,但硬塊還沒取乾淨。」但郝在檢方偵辦時否認不法,堅稱:「沒說過是玻尿酸。」郝雖與其中四人以一百五十萬元不等和解,仍被起訴。
台中地院開庭時,郝男依舊否認犯案,辯稱該藥在國外都是合法通用,安全無虞,並提出國外文獻。但法官認定,郝男所攜回使用的藥物KOSMOGEL,在台根本未核准使用,且細觀郝男所提文獻所載內容,並未保證此藥物對人體安全無慮,認定他觸犯詐欺取財、《藥事法》之未經核准輸入器材、輸入禁藥、販賣禁藥等四罪,判他有罪。

酒店小姐安安(化名)出示術後淡疤(箭頭處),指左乳有不規則硬塊。資料照片

師大化學系教授吳家誠表示,丙烯醯胺(Acrylamide),是一種致毒物質,易經由血液散布全身各器官,可能造成致癌性、基因突變、神經系統毒變等,環保署已列為「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分類為急毒性物質第三級、致癌物質第一級。

婚姻:已婚,妻為史亞平
現職:光田綜合醫院整形美容中心醫師、漾緹思診所醫師
經歷:
.萌葳抗老化及美容醫學中心負責醫師
.亞洲抗老化美容醫學學會(台灣分會)理事長
.德國分子、器官及免疫療法研究醫學會(GEMOI)副主席
.中華民國美容醫學會秘書長
.台灣顏面整形重建外科醫學會常務理事
.亞太美容外科學院院士及諮詢委員
.教育部部定助理教授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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