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張家逢奉命到板橋區溪頭街執行違停取締勤務,沒想到車主、前保齡球國手吳志展(57歲)不滿遭告發,竟持剁骨刀對他一陣猛砍,張反應不及只能一直後退,雖大喊「不要再砍了!」但吳並未罷手,直到附近民眾發現、報警,吳才匆促駕車逃逸。而隨後趕到的派出所同事趕緊將他送醫,張經過開刀、住院2周後才出院。
但張的手部經脈受損嚴重,許多以往能做的動作,都得費很大的工夫才能完成,出院後每2周到1個月還須回診,而且還須進行6個月到1年的復健,為避成為同事的拖油瓶,他想盡快回到工作崗位的心願,恐怕還得再等一段時間。
該案在檢方開庭時,檢方發現吳男在短短的26秒內,狂砍張男13刀,擔心造成二度傷害,所以還詢問張是否要共同勘驗隨身密錄器拍下的畫面,最後張以不願再想起這段往事為由,選擇走出庭外,一切交由法院處理。
「當一名伸張正義的警察,是我一輩子的願望。」張家逢強調自己絕不會受此事件影響,反而希望能早一點回到工作崗位。雖然遭逢人生最大的危機,但未婚的他,受傷後與心儀的學妹重新聯絡上、進而開始交往,或許也算是因禍得福。
警員張家逢手部經脈受損嚴重,須復健6個月至1年。黃楷棟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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