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昭宏(37歲)世新大學法律系畢業,12年前考上警察特考,6年前指派至蘆洲分局交通分隊服務,3年前與愛情長跑多年的女友結婚,家庭幸福美滿,但在去年7月16日於台65線快速道路執行勤務時,遭酒駕女子陳以恩(33歲)衝撞,雙腿粉碎性骨折,左腿接了回來,右小腿卻截肢,在醫院躺了2個多月,目前仍須依賴輪椅和拐杖來進行復健。
陳說,被撞時意識模糊,醒來後已開完刀躺在病床,對事發經過完全沒記憶,「想不起來也好,至少不會留下慘痛記憶!」受傷期間父母、妻子擔心操勞,讓他感激又愧疚,長官和同事的關懷也很窩心,雖復健過程很煎熬,但有了支持,「就把這段過程當成挑戰!」
陳昭宏語重心長地說,民眾不覺得酒駕是什麼嚴重的事,一旦發生意外都是很嚴重的,「酒駕的人可曾想過,自己負得起責任嗎?」他認為酒駕是犯罪行為,希望透過自身的遭遇,給予世人一個警示,只要喝了酒就不要再開車了。
警員陳昭宏執勤時遭酒駕女子撞倒,雙腿粉碎性骨折。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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