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酒吧及夜店,如晚上9時後營業且18歲以上才能進入的夜店等場所以及雪茄館,均准許室內吸菸,但國健署前天預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擬全面取消酒吧、夜店、雪茄館豁免權,明訂一律禁菸。
衛福部長林奏延昨說,室內公共場所禁菸是世界趨勢,增訂酒吧、夜店等禁菸,是為顧及民眾健康,因吸菸會導致肺癌、心血管疾病、中風等,但草案現為預告階段,將在蒐集各方意見後再研議,之後送行政院及立法院審查,尚無實施時間表。
國健署統計,國內約有313萬吸菸人口,每年至少有2萬人因菸害死亡,其中31至50歲青壯年男性吸菸率逾4成,遠高於新加坡的2成5、香港的2成。
國健署組長羅素英說,美國加州、紐約市等28個州,及韓國、泰國、新加坡等,都已實施酒吧、夜店、雪茄館室內禁菸,此次修法除考量國際潮流,也顧及即使有獨立空調或隔間的室內吸菸室,仍無法免除二手菸害,且須保護相關工作人員健康。
民眾張彥輝批,去酒吧、夜店、雪茄館不就是要放鬆?政府只會剝奪民眾享樂的權利,真的很爛。民眾李依欣則說,酒吧、夜店禁菸就可盡情聊天,也不會吸到二手菸,很不錯。
業者也哀鴻遍野。在高雄經營音樂酒館的業者洪先生說,「菸與酒本來就是酒吧的文化啊」,若這樣也違法,考慮「不做了」;另有業者說,「我們寧可犧牲健康,也不想餓肚子」。北市酒店業者「阿志」也批,乾脆台灣立法禁止菸商賣菸好了。
酒店少爺「小葉」也批,若在酒客面前要求禁菸,肯定被打,「這不是要少爺自尋死路嗎?」,屆時他絕不會向酒客勸說禁菸,「政府自己派人來查」。另有酒吧員工說,禁菸雖保護了健康但工作也可能沒了。
中華民國菸業協會批,修法草案過於嚴苛。菸權會理事長陳麒安則轟,這次修法形同戒嚴令。共和國雪茄館負責人瞿先生也批:「雪茄館會員都是來享受菸味的,這草案很荒謬, 是消滅雪茄產業。」
但菸害對人體危害確實很大。台灣慢性阻塞性肺病協會理事長江啓輝說,吸菸不只危害呼吸道、肺部,當中的有害物質會隨肺泡到達全身,易造成血管硬化,增加中風、心臟病、肺癌或其他癌症的風險。
高雄榮總戒菸治療管理中心主任薛光傑說,長期暴露二手、三手菸害,心臟病、中風、慢性阻塞性肺病、癌症等風險都會比未受菸害者增加2倍以上;紐約過去頒布酒吧禁菸令時,也引發許多業者反彈,但實際運作後發現,反而生意更好,原因是有近8成人不吸菸,可吸引不吸菸者上門;台灣現吸菸率僅18%,夜店禁菸未必對業者是壞事。
董氏基金會則肯定這次修法,認為在菸害防治上是最務實的做法。
此外,《菸害防制法》這次修法重點還包括免稅店菸品將加徵菸品健康福利捐,並考量國、高中生吸電子煙比率從前年的2%至2.1%,提高到去年的3.7%至4.8%,增訂將電子煙比照菸品納管,禁止在禁菸場所吸電子煙,業者販售或展示罰款將從現行1千到3千元,提高到1萬至5萬元罰鍰,製造或輸入者罰款則從1萬至5萬元,提高至5萬至25萬元。
菸品容器的健康警示圖文比率,則從現行的3成5大幅提高到8成5,菸草公司違規行銷連續3次可令業者停售1到3年;另也禁售加味菸等。
新增禁菸場所:
.刪除現行准許室內場所吸菸的例外規定,改採室內公共及消費場所全面禁菸,包括增訂酒吧、夜店、雪茄館禁菸,取消有條件准許老人福利機構室內抽菸的規定
其他修法重點:
.免稅店販售的菸品應課徵菸品健康福利捐
.菸品容器健康警示圖文比率從原35%提高至85%
.電子煙視同菸品列管,禁止在公共場所吸食
上路時程:未定
註:現行禁菸場所規定可至衛福部國健署查詢,網址https://goo.gl/0DUxBJ
資料來源:衛福部國民健康署
對不抽菸的人來說,禁止在夜店酒吧裡抽菸,我覺得還不錯,平時我會去酒吧喝喝小酒,如果遇到有人抽菸,都會換位子,就是不想留有菸味。
我有抽菸,對一些公共場所禁菸,我可以接受,但連菸館、夜店也禁菸,乾脆禁止賣菸好了,政府不能這樣蠻幹,還是要給抽菸的人一些空間。
夜店、酒店室內全面禁菸是應該的,因為還是有人不抽菸,應該尊重他們,當然會對抽菸的人造成不便,但對沒抽菸的人是方便。
我覺得夜店要禁菸當然是好的,但是相關規定應該要更完善,而不是一個政策出來卻沒有執行的能力。
《蘋果》提醒你 吸菸害人害己 及早戒菸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