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迷信嬰靈好歸宿 胎屍塗金漆藏冰箱

出版時間 2016/12/15

左營分局偵查隊副隊長吳永彬表示,胎屍僅四個月大,沒有毀棄行為,檢警認為無法可罰,只能送往市立殯儀館存放,通知婦人領回妥善處理。
警方指出,陳婦(三十四歲,高市人)與從事撿骨的林姓男子(四十一歲,妨害性自主前科,高市人)婚後租屋在左營區。去年八月,房東開門撞到陳婦,送醫急救時孩子已胎死腹中,但他們跟醫院說可自行處理。陳婦依林男的建議,以金漆塗滿胎屍,並放入用珍珠板做成的小棺材內,冰存在張姓前妻妹妹(三十七歲)家的冰箱冷凍庫。直到今年七月,林因案入監,檢方意外得知,發文警方了解,本月十一日晚上,警方到張女住處起出胎屍。陳女表示,後續等先生出監後再處理。
中華民國命理師學會副理事長吳秋蓉說,婦人作法是無稽之談,應盡速火化或安置塔位,並作法會誦經超渡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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