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年8月為止,UBER已在全球62國、共450個城市提供載客服務,但這種非法的白牌車,瓜分正牌計程車客源,在各國都引發計程車司機示威抗議,要求政府把UBER趕出去。
UBER因旗下司機沒計程車駕照,遭法國、德國、荷蘭、南韓、香港等地政府取締或禁止營運。其他爭議還包括,未確實對司機進行身家調查,2014年,印度傳出有UBER司機性侵女乘客,UBER被勒令停業,直到去年6月才恢復營運。
在UBER發跡的美國加州,即使已立法讓UBER等網路叫車服務得以合法營運,但UBER司機到底算不算UBER員工,UBER是否該給予失業津貼、車資補助等福利,也遭UBER司機告上法院要求公評。今年8月美國聯邦法官判決認定UBER將司機視為包商,而非員工,根本是剝削,應賠償38萬名司機1億美元(約32億元台幣)。英法院也在10月作出類似判決,認為UBER應給旗下司機最低薪資及有薪假期等待遇,但UBER不服判決,要繼續上訴。
●美國
加州在2013年率先修法,允許UBER、Lyft等網路叫車服務合法營運,其中舊金山要求駕駛須持有商用駕照
●中國
中國政府今年7月要求UBER車輛須取得營業登記,UBER於8月宣布透過交叉持股方式,接受中國叫車業龍頭「滴滴出行」購併
●香港
UBER今年9月暫停香港的計程車和貨車服務,僅保留UberBLACK豪華房車及uberX平價載客服務,因UBER在香港仍屬非法營運,有司機遭警察逮捕,嚇得不敢再開UBER
●日本
UBER在東京地區使用計程車載客,去年2月在福岡使用私人轎車載客,遭日本國土交通省禁止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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