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獸 2公車司機 性侵弱智女乘客

出版時間 2016/12/02

警方調查,涉嫌性侵的大都會客運司機林恆遠(五十五歲)及司光宇(四十九歲)擔任公車司機超過十年,其中司嫌十一年前還因拾獲乘客遺失的五十萬元獲公司表揚,此案發生後,兩名司機已被法辦並於上月被解僱。被害女乘客(約二十歲)外表清秀,和母親相依為命,每天從文山區搭公車到市區工作,因而認識許多司機並加LINE成為好友,不料兩位狼司機竟利用人際信任下毒手。

今年七月中,林嫌打電話邀被害女子吃飯,被害女依約前往,卻被載回林嫌家性侵得逞,事後林嫌向司嫌炫耀他和被害女發生性關係。司嫌八月初載到被害女後,趁車上無其他乘客,竟直接將車開回大都會總站內,直接關上車門窗後,在車內對她性侵,被害女表達不願意,卻無力反抗,事後還多次約被害女吃飯、出遊,被害女膽怯不敢拒絕赴約,但都被帶去賓館性侵。
警方指出,因被害女子內心羞愧不敢跟母親傾訴,直到十月,另名已離職的大都會司機,和她在LINE聊天時,她才透露此事並求援。正義司機怒不可遏,認為:「這麼單純善良的小妹妹也欺負得下去,簡直禽獸不如!」主動告訴女子母親:「妳女兒被公車司機欺侮了,快報警。」母親一聽大驚,報警後帶女兒到醫院採檢體保留證據時,竟發現女兒已懷孕約兩個月,保留檢體後已將胎兒人工流產。
警傳喚兩嫌後,林嫌矢口否認,司嫌則坦承發生性關係十多次,警方統計被害人遭性侵約十五次,訊後將兩人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法辦。

吃好逗相報 涉性侵弱智女的司機林恆遠,事發後竟「吃好逗相報」,向同事司光宇透露性侵得逞一事。翻攝林男臉書

律師林富貴表示,兩名司機對弱智女乘客性侵,涉犯《刑法》妨害性自主罪中,對精神、身體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之,會被判七年以上徒刑,被害人也可在民事上提出求償。
對此,大都會客運表示,十月初接獲警方通知兩名司機涉案,並於十一月三日解僱兩名司機,公司已加強旗下各路線公車駕駛性平教育,並打算對兩人求償名譽損失。但該公司人士私下表示,公車司機竟在公車上性侵女乘客:「很離譜、這真的是客運界的恥辱!」

大都會客運發生兩名司機性侵女乘客離譜事件,兩名司機被法辦後已離職。張君豪攝

台北巿交通局公共運輸處主秘楊欽文表示,大都會客運在管理上確有疏失,近期會進行專案稽查。因性侵被害人是乘客,若當事人已提民刑事告訴,依《公路法》可裁罰大都會九千到九萬元罰金。
至於評鑑部分,楊欽文坦言評鑑多是針對營運狀況,性侵、性騷僅列在「其他重要事項」。北市公運處副處長尚錦堂表示,大台北聯營公車所屬十四家業者都要求沒有前科,才能應徵駕駛,若駕駛出現性侵等犯罪行為,會將其革職。

對此,謝姓乘客表示會影響到搭公車心情,「只能自己提高警覺。」另名簡同學也說,盡量和司機保持距離,「避免上空車一個人搭乘」。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痛批兩名公車司機已嚴重違反工作倫理,建議公車業者不應再聘兩人當司機,客運公司要對司機做好性別平等教育,若被害人對公司提告,客運公司應負起連帶賠償責任。

2015/09/12
苗栗縣府免費巡迴公車謝姓司機(50多歲)涉嫌自1月初到7月,4次帶弱智女子至旅館性侵,案件尚在法院審理
2015/08/02
基隆一名44歲簡姓公車司機遭指控搭載一名小六女童,趁女童打瞌睡、乘客只剩她1人時,在偏僻山路上停路旁對女童性侵得逞
2014/08/21
桃園客運一名35歲劉姓司機遭指控,開公車載同事15歲女兒至空地性侵,還傳臉書曖昧訊息「妳想和我做嗎?」少女父親發現憤而提告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教導孩子要有「身體自主權」觀念,任何人都不能侵害身體
★勿獨自到異性住處,或與異性共處密閉空間及偏僻處
★對方欲性侵時可表示自己正值生理期或有病在身婉拒
★若在對方家中或私密空間,可趁對方不注意逃出並高喊救命讓人注意
★若遭性侵先報警,再由警方或家人陪同至醫療院所採集檢體保留證據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