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版特休假 做滿半年享3天

出版時間 2016/12/02

現行《勞基法》規定,勞工年資滿一年才有七天特休假,滿三年增為十天,滿五年增為十四天,滿十年增為十五天,之後逐年增加一天,直到滿二十五年為三十天。

行政院長林全昨與立委便當會,敲定黨團的特休假版本,年資滿六個月的勞工可獲三天特休,滿一年為七天,滿二年增為十天,滿三年十四天;滿五年以後,均較現制多出一天。但若拉長時間來看,公務員只要工作滿十四年就可享有最高三十天特休假,勞工仍要工作滿二十四年才有三十天特休,只比現行規定早一天。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勞動部估算,年資五年以下勞工有百分之四十四,企業界站在照顧勞工的立場,這樣的天數調整應可承受,這是多贏局面。
民進黨團昨與行政院便當會後,拿著新出爐的特休假版本回立法院朝野協商,但協商沒有結論;加上日前朝野已經同意,《勞基法》回委員會再審後,排除一個月協商冷凍期的限制,因此立法院最快能於今日完成二、三讀。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王育敏說,民進黨團增加的特休與勞工被砍掉的七天假完全不成比例,鐵了心就是要站在資方立場,這種剝削勞工的政治責任,民進黨要自己承擔。時代力量總召徐永明也呼籲,應再增加對勞工的特休假保障機制,才能讓勞工看得到也吃得到,不要急著表決,「希望民進黨團三思。」

柯建銘說,《勞基法》已經討論四個多月,也該到決定時刻,不過他強調,今要先開黨團大會,向黨籍立委說明立法意旨,把這步走完,才能談到要不要處理。

工鬥成員盧其宏說,民進黨要砍勞工七天國定假,說會增加特休假來補償,結果特休假仍遠低於公務員,何況勞工特休假不是想休就休,要僱主同意。這對勞工毫無誠意可言。他批,民進黨審《勞基法》一路以來都未照民主程序,踐踏勞工與國會尊嚴,若民進黨今真的強行三讀,勞團絕對會跟民進黨拼了。
資方也對民進黨版不盡滿意,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說,「對民進黨很失望」,特休假是鼓勵工作愈久、休假愈多,不到一年就有特休假,全球沒幾國有。政府為解決周休二日,弄一堆配套,「反而又製造更多問題」,會讓很多公司歇業。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