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文化總會荒謬劇

出版時間 2016/11/22

文化總會的前身叫做「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委員會」,這是1966年蔣介石為了對抗中共而成立的代表「法統」單位。1991年改組為「中華文化復興運動總會」,由政府捐贈經費成為社團法人,但一直以來官方色彩依舊濃厚,因此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等歷任總統都擔任過會長,2006年更名為「國家文化總會」,更凸顯其官方地位。
2010年劉兆玄卸任行政院長後接掌會長,儘管再改名為「中華文化總會」,並沒有改變文化總會的性質,因為文化總會承辦的「總統文化獎」,依舊是總統認可且代表總統的官方性質榮譽;劉兆玄任內的募款,很多也是看在總統的面子上才慷慨捐輸。文化總會究竟是公產還是私產,其實沒有那麼複雜,從歷史脈絡與實質功能來看都很清楚。
也因為如此,當劉兆玄及支持者堅持「輪而不替」時,立法院前院長王金平才會在民進黨遊說下,與李成家、吳東進、林明成、陳哲芳、陳飛龍、許勝雄、曹興誠、辜成允、黃茂雄、黃崇仁、蔡明忠等工商界大老發表聯合聲明,希望確認新會員名單後「依循歷屆慣例完成交接」。
然而,文化總會執委共有30多人,王金平等發表聲明的執委只有12人,如果劉兆玄及支持者毫不退讓,未來可能的結果是:劉兆玄及支持者繼續「整碗捧去」,民進黨政府則乾脆放棄,另起爐灶開闢新戰場,別說「總統文化獎」不可能再由文化總會主辦了,新的官方色彩團體也勢必快速取代文化總會的角色。

其實,如果不是劉兆玄與支持者「抗輪替」,很多人根本忘了文化總會的存在,就算蔡英文依慣例接下文化總會會長,也不會有幾個人注意這件事。昨天文化總會執委會再度流會後,已讓情勢發展增添更多變數。
不過,倘若民進黨政府落敗,逼得另起爐灶,文化總會淪為真正的「私產」,恐怕會如婦聯會、救國團等團體一樣,面臨轉型正義的檢視,對於劉兆玄及其支持者是利是弊,這算盤還有得好好的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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