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交流道插隊 2個月罰逾6千件

出版時間 2016/11/19

警政署統計,去年國道前3大肇事原因,以「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居首,佔肇事件數約5成,第2是「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約1成3,「未注意車前狀態」排第3、約佔1成,顯示搶道也是車禍重要原因之一。
高公局表示,為改善國道出口交流道違規插隊肇禍情形,去年和今年8月已經在國3中和交流道南下出口,以及國1五股北上、大雅南下、鼎金系統北上等交流道出口,設置高解析度攝影機,取締違規插隊車輛,目前也正在評估易回堵的林口交流道等,增設攝影機的可行性,但不會全台交流道都布設,僅針對易回堵、插隊的交流道。
根據規定,用路人下國道交流道未依序排隊,逼車插入連貫車陣中,影響行車安全,可依「未依規定變換車道」處罰3千到6千元;公警局統計,今年9、10月,共取締「未依規定變換車道」6317件,較7、8月的2491件,暴增1.5倍。

高公局說,現已於易壅塞交流道的前方,利用電子看板顯示「出口壅塞靠右排隊」,提醒欲駛離國道的用路人提早靠右,並應依序排隊駛離交流道,以免插隊搶道,吃上罰單,甚至發生事故。
民眾林先生說,交流道插隊的確蠻危險的,他曾有次突然被其他車輛猛然插隊,害他緊急煞車,當時很擔心被後方的車追撞,贊成重罰和嚴格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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