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評論:北藝中心工程承商倒閉 誰該負責(呂欽文)

出版時間 2016/11/17

不只是因為它是重大工程,更因為是台灣公共工程問題的大冰山浮出的一角。
一個公共工程的建設案,會有三個重要的階段:先期規劃、設計與招標營造。各階段之間是相互連動影響的。譬如規劃的功能、預算與期程是否合理會影響後階段的細部設計;而秉承前階段細部設計的結果,包括構造技法、材料規格與施工程序都會變成承攬合約的一部分。得標的營造廠可以說總攬所有期許與目標於一身的千斤頂。

因此,公共工程的品質問題,不能只看結果的表象。像記憶猶新的台中歌劇院品質粗糙、故宮南院漏水等問題,背後其實是前階段埋下許多壞的種子,不應讓營造廠概括承受所有責任。工程界多年來殷切呼籲,要給合理的預算與期程,便是這個道理。但是言者諄諄聽者藐藐,這一堂課,公部門一再地重修還是沒能過關。
以北藝中心的例子來說,壓垮理成營造的因素之一,就是董事長說的「財務負擔能力」。因為有一大堆的材料要下單,經過繁瑣的查核程序,施工要到確定的檢驗點才能估驗領款;那麼大的資金投入,如果沒有合理的單價與包商工程管理費,再大的廠商也很難撐得下去。北藝的預算顯然不夠讓廠商撐下去。
工程界都了解,公部門並非不知道審核預算,但負責管控的審計單位的觀念永遠是「以最低的價格追求最高的品質」,總把乙方看成是慈善事業,預算不可能好。在公共工程的世界中審計單位總扮演著死穴的角色,公共工程品質不振實有以也。即使前階段的工作做得合理完善,難道就能保證營造廠如期如質的完工嗎?那也不一定。理成公開的另一個倒閉原因是「已經超出施工專業範疇」。這可以有兩種解讀:技術上自承沒足夠的能力完成合約內容;行政上公部門的繁瑣程序已經超過承商應對能力。

技術上能力不足應該有一個招標管控機制。包括財務的健全與否,如果能在招標過程中透過公開評審的機制,知己知彼,不以價格為決定因素,必然有助於避免爛攤子的出現。這就是工程界一直鼓吹的「最有利標」決標機制。
行政上讓廠商費時費力窮於應付周而復始的各種查核、審查程序,是工程界長久以來的痛。這種只流於「量」 的評量卻疏於「品質」管控的所謂三級品管制度,是讓許多好的廠商怯於進入公共工程的緊箍咒;包括許多好設計單位寧願捨棄公部門的大餅搶食民間工程便是整個採購制度造成的反淘汰現象。
理成的倒閉,工程界只是痛心而不意外,因為類似的情狀天天看得到。說冰山一角實不為過。公共工程的問題與改革策略,也早早被大家勾勒得非常清楚。但這一堂課要不要認真修,就看公部門自己了!

建築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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