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欣逸(二十歲)因在二○○三年、九歲時參加經典電視劇《海豚灣戀人》演出,飾演主角許紹洋的童年「達達」,靈動雙眼及超萌的表情擄獲觀眾的心,之後電視、電影及廣告邀約不斷,共演出六十多部戲劇,十二歲時(二○○八年)更以《陽光下的足跡》入圍金鐘獎男配角。但在念國中時卻開始變壞加入幫派,二○一二年八月,在警方掃蕩竹聯幫時被逮捕。比起在《海豚灣戀人》演出張韶涵童年的許育菱(現改名吳育菱)今年考上大學財務金融系,兩人人生際遇已大不相同。
檢警表示,王欣逸(在押)和友人林柏昌(二十七歲,在押)、陳露(女,二十二歲,在押)今年七月二十一日,因為陳女表弟蔡姓少年(十七歲,由少年法庭調查中)與李姓少年發生口角,及求助於陳女,陳女即邀王、林二人準備教訓李姓少年。
當晚十時許,蔡姓少年約李姓少年到蘆竹區奉化路的夜市附近巷口見面,王欣逸惟恐他們人手不夠,又找來三名友人,一夥七人準備了西瓜刀和球棒等武器。
王欣逸等人當時分乘兩部車到夜市附近,見李姓少年也邀了三人在場等候,王嫌等人一下車後二話不說,竟分持西瓜刀和甩棍分別追逐四名少年,曲姓少年因行動不便遭王等人追上包圍,頓時刀棍齊飛。
王嫌持球棒往曲姓少年的頭部K了九下,直到曲姓少年被打倒在地,現場血跡斑斑,眾人見曲無法動彈後始分別駕車離去,曲姓少年雖經路人報警送醫,但因腦部出血、血胸等迄今仍在加護病房治療中。
案經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發現王欣逸等人涉嫌重大,翌日循線於新北市萬里區一家賓館查獲王男和多名涉案青少年,現場還起出K他命毒品,當時一夥人正為當街砍人一事舉辦慶功,行徑十分囂張。
桃園地檢署昨偵結,依殺人未遂罪嫌將王欣逸等五人提起公訴,而王欣逸和林柏昌和陳露三人明知蔡姓少年還未成年,卻與之共同犯罪,要求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律師林富貴表示,殺人未遂和殺人罪的罪責相同,最重可處死刑。
●年齡:20歲
●婚姻:未婚
●學歷:高中肄業
●經歷:
.曾參與《海豚灣戀人》、《第8號當鋪》、《鬥魚2》等66部電視劇演出
.2008年還以大愛劇場《陽光下的足跡》一劇入圍金鐘獎戲劇節目男配角獎
●涉案:
.2012/08/14加入竹聯幫鬥毆遭警逮捕
.2016/07/21涉嫌與同夥持鐵鋁棒、西瓜刀砍人,還被搜出K他命毒品,遭聲押
.2016/11/03桃園地檢署依殺人未遂罪嫌將王起訴
資料來源:桃園市警局、《蘋果》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