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草案明訂,退休後擇領或兼領月退休俸的公立學校教職員,如果再任政府編列預算給薪的機關(構)或團體、行政法人、公法人,政府捐助經費累計達財產總額百分之二十財團法人、政府轉投資佔事業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事業,受政府直接或間接控制人事、財務、或業務團體或機構,且月薪超過基本工資者,須停領月退休俸。直到原因消滅時,才得恢復領取。
教育部人事處長李秉洲說,《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草案通過後,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停領月退休俸的規定將和所有公務員相同,未來經立院完成修法實施後,符合規定的退休教職員須在三個月內,對月退休俸與新工作薪資擇一領取。
立院預算中心指出,二○一○年《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法就已規定退休公務員不得再轉任公職或轉投資事業領雙薪,當時立院附帶決議要求軍公教都要比照辦理,但《陸海空軍軍士官條例》迄今未比照修法,讓退休軍人轉任後,可持續兼領雙薪,到去年仍有四千五百八十一名軍職退伍人員,轉任公職後不但有薪水拿,還可爽領退休金與十八趴優惠存款利息,金額總計六億二千二百二十七萬元,應盡速修正相關法律,以符公平原則。
林全昨裁示,要國防部就退伍再任人員應停發月退休俸及停止辦理優惠存款的相關規定,盡速通盤檢討,並在政務委員許璋瑤協調下,盡速完成修正事宜後核報行政院。國防部說,將召集相關單位通盤檢討,研擬具體可行方案。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昨發表聲明指出,《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草案是為了公私衡平,卻未將轉任私校者納入禁領雙薪範圍,不符社會期待,籲行政部門盡快擬具相關條文,納入整體年金改革並早日完成修法。教育部人事處長李秉洲回應,轉任私校人員將在年金改革法案中,整合軍公教一併處理。
◎年金改革
.內容:一年內提出年金改革方案,包括18%優惠存款改革、軍公教所得替代率等
.進度:由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討論中
◎三節獎金
.內容:明年開始,退休公務人員和教師的三節(春節、端午、中秋)慰問金共6000元,若月退俸高於2萬5000元,將不可以再領取,受影響人數逾15萬人,每年可為國庫省下近8.7億元
.進度:無須修法,明年實施
◎雙薪肥貓
.內容:公立退休教職員轉任政府相關公職,且月薪超過基本工資者,必須停領月退休俸
.進度:仍須經立院三讀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