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要犯逃亡 擬手機視訊監控

出版時間 2016/10/20
防要犯逃亡 擬手機視訊監控

針對撞死送報生的英商林克穎、貪檢井天博等要犯逃亡事件屢見不鮮,司法院刑事廳長蔡彩貞昨說:「現行限制出境等防逃措施仍有漏洞,若要求有逃亡之虞的被告自備手機,不但監控費用低,甚至可每小時要求被告以視訊回報所在位置。」記者問蔡廳長,若被告為規避監控,辯稱手機沒電或人在地下室訊號不好,該怎麼辦?蔡表示,或可要求被監控的被告準備行動電源或攜帶兩支手機。
邱太三則回應說:「不帶手機照樣逃,如何監控?」對此,蔡彩貞強調「尚未定案,歡迎大家集思廣益」,並指須待新任司法院長上任後,才會決定是否將該方案納入《刑事訴訟法》修法草案。
而法務部向來主張修法,只要一、二審(未定讞)判決被告要坐牢,就可裁定羈押被告防止逃亡,但司法院曾質疑若最後案件無罪定讞,恐造成國家花錢補償被告的問題,兩單位對於防逃措施意見有異。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表示,「樂見多元、有創意的防逃措施替代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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