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懲處 蔡友才被逐出金融界

出版時間 2016/09/15
金管會昨天祭重罰,解除兆豐金前董座蔡友才(左圖)、前總座吳漢卿(右圖)等6人職務。資料照片
金管會昨天祭重罰,解除兆豐金前董座蔡友才(左圖)、前總座吳漢卿(右圖)等6人職務。資料照片

依《銀行法》規定,遭解職者,五年內都不能擔任金融界負責人。所謂負責人包括董監事、部門主管、分行經理,等於蔡友才等六人未來金融路幾乎受阻。至於兆豐銀前總經理徐光曦是否有責任,則由兆豐銀檢討再函報金管會。

金管會副主委桂先農表示,光是蔡友才一人,就犯了決策失當、回覆美方信函陳述不實兩大責任。桂先農說,去年十月美方來台灣就曾經向兆豐銀表示,可能對紐約分行採取監理處分,但蔡卻沒積極因應,決策失當。
桂先農不滿表示,兆豐銀在今年三月由蔡友才和黃士明共同署名回覆美方的改善計劃中表示,「董事會、高階主管都知悉美方所列缺失的嚴重」,但實際上董事會直到八月二十六日才知情。金管會詢問蔡為何「不實陳述」?蔡囂張地回應:「因為我是董事長,我一個人可以代表(兆豐銀)董事會。」

桂先農批,「董事會是合議制,又不是帝制」,他對蔡友才說法非常不認同,直說兆豐銀案最可惡的就是「不認錯、不改善」,應該申報洗錢卻沒申報,不認錯還去辯解。
兆豐銀現職一級主管有三名直接解除職務,一級主管階層瞬間進入半真空狀態。內部有人指「蔡(友才)當時獨攬大權,很多事情都私瞞不讓部屬知情」。據了解,一級主管被解職後,只留下辦理退休一個選項。
與蔡友才是大學同學的財政部長許虞哲說:「公事公辦。」財政部本周已完成約談蔡友才,官員透露,蔡接受約談時神色自若、走路正常,與外傳身體欠佳不同。

兆豐金董事長張兆順表示,是否向蔡友才求償,要等收到公文後,與律師、董事會討論後決定。內部試算若向蔡友才求償一點八億美元(五十七億元台幣),給法院的裁判費高達三千九百多萬元。
台北地檢署為查明蔡友才在兆豐案公開前賣股是否涉及內線交易,昨傳喚兆豐銀相關四人釐清,訊後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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