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貓男求輕判 找黑衣人「護駕」

出版時間 2016/09/14

庭訊時,陳皓揚承認殺死「斑斑」,對檢方的證據也都沒意見,他僅跟法官抱怨上次出庭時被打,「我可以對他們提告嗎?」法官回稱:「若提告要去台北地檢署。」後來陳男改口說他不想告了,因為被打後他已記取教訓,希望法官能輕判,但法官未回應,全案九月二十二日再開庭。
上次開庭時,樹黨曾號召不少愛貓人士到法院前開記者會,呼籲重判陳男,對於陳男揚言提告,樹黨秘書長李建明表示,提告是陳皓揚的權利,但「他一再虐殺貓咪,必須負法律責任,不能因被打就要減輕刑責。」

之前遭毆陳皓揚上次出庭時被愛貓人士圍毆,慘遭戳眼、勒脖還扯手。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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