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錯款的蔡姓女子(35歲)表示,6月份匯8千元房租給房東時,不小心將匯款最後兩個數字按錯了,直到房東催繳時才驚覺,不小心將房租匯到一名王姓男子(63歲)帳戶,蔡女向郵局求助,但因涉及個人隱私,郵局無法透露對方個資,只能幫她代為聯繫,但左等右等都沒有音訊。
後來她向警方報案,但該案純係蔡女自身的疏忽,並未涉及刑案,只能請蔡女自行提告不當得利的民事訴訟追討,還好蔡女訴狀寄出不久後,王男就主動聯繫、歸還8千元,但為了這起匯款的烏龍案,蔡女前後花了一個多月才處理完。
王男無奈說,他的郵局帳戶已經很久沒有使用,再加上前陣子人在國外,根本不知道有人匯錯錢,雖有接到郵局來電,但直覺以為是「詐騙集團」,所以也沒放在心上,後來有收到郵局來信,「但那張紙跟衛生紙一樣爛」,連看都沒看就把它給撕掉了,沒想到隔沒幾天,又收到法院通知,才驚覺事態嚴重,趕緊聯絡蔡女,並匯還8千元、請對方撤銷告訴。
新竹郵局副局長鄭敏雄表示,郵局和銀行帳號排序都有經過特別安排,並非連號,匯錯款的機率並不高,客戶若真的不小心匯錯,可至各營業窗口尋求協助,郵局會代為聯繫對方,但款項匯出後,郵局和銀行端都無法自行取消交易,所以匯款前最好要重複確認帳號。
律師錢炳村說,匯錯款可以書寫訴狀向法院要求對方歸還不當得利,若對方不願意歸還,可依《民法》第179條向對方追討匯錯的款項,只是過程耗時費力,匯款前最好還是要特別留意。
1.向匯錯款的單位(郵局、銀行)提供資料請求協助
2.郵局或銀行單位受理後,會電洽及寄信通知對方
3.若對方不還,可寫訴狀向法院提告民事不當得利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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