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為何對法官審案沒信心?因常看到一、二、三審的法官對同一案件見解南轅北轍,往好處講是對當事人的保障,往壞處講法官根本一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是非曲直任憑法官自由心證,愛怎麼判就怎麼判,在司法獨立的大旗下,每個法官都是他主審法庭中的皇帝,判決結果常與社會認知差很大:輕罪重判、重罪輕判、人人皆曰可殺的大多判免死、毀人名節的名嘴多判無罪。
法律程序冗長,一拖好多年,遲來的正義也不是正義,進法院是碰運氣,沒人知道判決結果會是什麼,沒人相信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
本來是要救濟行政霸凌的行政法院,法官的心態很奇怪,把自己當成行政部門的護航者,讓行政官員有恃無恐,乾脆把行政法院改隸行政院之下還較名實相副,又怎麼能在人民對抗行政部門時伸張正義?
至於檢察官為什麼不受人民信任,光看特偵組要被民進黨政府撤銷一事,就很難獲得民眾認同,連檢察總長顏大和都問:「地檢署能抵抗政治力?」
顏大和在主持周三的最高檢察署年度記者會時質疑「一、二審檢察官人事每一、二年就調整,歷任法務部長一上任,就會先換掉北檢檢察長,特偵組的案子幾乎都在北檢轄區,辦案對象限於總統、五院院長、部會首長等與重大貪瀆經濟犯罪案件,如果廢了特偵組,地檢署能抵抗政治力嗎?」
顏大和擔心的有2點:1.檢察官人事太常調整,不聽話的就被調走。2.北檢檢察長必是法務部長人馬,一切聽法務部長的,而法務部長又是誰的人馬?想也知道當然是總統的。
所謂檢察一體看來就是總統指揮法務部長,法務部長指揮檢察長,如此一來,我要辦誰就辦誰,我不辦誰就放過誰,小老百姓看在眼裡,會對檢察官信任嗎?
特偵組固然有其爭議,但至少檢察總長由立法院通過任命,有4年任期保障,比地檢署敢打老虎多了,陳明堂次長說:「打老虎的方式要有所轉變。」要如何轉變才不會變成「只敢打病貓,不敢打老虎」?甚至不但刻意不打老虎,還變成老闆的老虎,叫你咬誰就咬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