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路邊車 2天2騎士挨撞亡

出版時間 2016/08/11

警方調查,在台中大里工業區當作業員的莊姓女子(三十四歲),前天下午四時許騎車上班途中,行經中興路一段時,前方由周姓男子(四十七歲)駕駛的轎車,從外線車道靠右要路邊停車,莊女從外線車道往左移欲超車,不慎與內線車道、由李姓男子(四十二歲)駕駛台中客運公車擦撞,人車倒地後,頭部被公車右後輪輾過爆頭死亡。

警方對周、李二男酒測,兩人都無酒駕。周男供稱,他停車前先打方向燈,減速往路邊停;李男說,公車一直開在內線車道,機車突然切入內線車道,他按喇叭及減速,但機車先撞公車右前輪後倒地,接著被輾過。訊後周、李二人分別依過失致死、業務過失致死罪嫌移送。
另外,台南昨也發生騎士車禍遭輾爆頭死亡事件。昨早七時許,男子王永發(四十二歲)騎機車經台南安南區安和路六段與北安路四段路口附近,男子吳俊明(四十五歲)駕駛的大貨車停在路邊卸貨,王男為閃避大貨車,不慎人車倒地,還來不及爬起,就被後方由男子許明哲(四十六歲)駕駛的大貨車右後輪輾過,頭顱破裂當場慘死。
王妻獲報到場見丈夫慘死,傷心欲絕。許男酒測值零,他說當時跟在機車後面,見騎士倒地,來不及煞車就撞上,訊後吳、許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送辦。

台中 擦撞倒地 莊女騎機車與公車擦撞慘遭輾斃,車身有倒地刮痕。翻攝畫面

律師林銘龍指,過失致死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業務過失致死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警方提醒機車騎士,變換車道要先打方向燈,注意車前車後狀況,保持安全距離,禮讓直行車先行。

莊姓女騎士因前方轎車要路邊停車,從內線道超車時與公車右前輪擦撞,遭公車右後輪輾爆頭,當場死亡。

★應注意路況及車流是否可超車
★打左側方向燈及鳴按喇趴,向其他車輛預告將超車
★與同車道及其他道車輛保持安全距離
★嚴守禮讓直行車先行規定
★觀看後視鏡及轉頭查看側面有無來車,避免視線死角
資料來源:台中霧峰分局交通分隊長施博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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