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昨宣布,基於大巨蛋工地安全,有條件同意遠雄施作十九項工程。資料照片
法院上月二十一日裁定為維護安全,停工一年多的大巨蛋工程已完成部分,須有措施防坍塌等危險,外界解讀可部分復工。
北市都發局昨與遠雄討論,遠雄提出二十八項施工要求,該局同意牽涉載重、浮力、鏽蝕與坍塌等十七項施工,地下室結構工程與鈦版工程兩項則為有條件施工,前者等新增樓梯審議完成再進行,後者只同意三樓以上工程。
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說,不同意的九項皆屬帷幕牆、屋頂結構等非屬工地安全工程;遠雄將須提交施工計劃書,經同意才可進場施作。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說,上周已提起抗告,盼法院釐清裁定內容,此仍維持不變。
遠雄企業團發言人楊舜欽回應,是依法院裁定,為維護安全、防範危險而施工,未同意的九項會盡快提交補充資料;由於調度工人及機具需要時間,但求盡快復工,時程尚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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