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車禍卻出險 竟是車廠詐保金

出版時間 2016/08/06

佳佳(化名)向《蘋果》投訴指出,前年5月花60萬元向誠隆汽車淡水廠購車,並由鍾姓女業務員辦車險,去年5月保險到期後,鍾女又替她轉保第一產險,期間未出過車禍,今年5月保險到期前,鍾女以續保為由,請她將車開回原廠拍照、提供證件。不料昨竟接到第一產險1萬4280元理賠款已完成撥款的通知書。佳佳詢問第一產險,才得知今年5月18日有人以她車子發生車禍為由出險、獲得理賠,再詢問第一年承保的保險公司時,發現車廠去年也以同樣手法詐領過一次。
佳佳向誠隆汽車淡水廠反映此事後,營業所張姓所長、鍾女曾到府致歉、坦承偽造維修估價單、車主簽名、印章來詐領保險金,但後來又辯稱是想藉此回饋車主9千元保養車子禮券,她認為車廠行為違法、拒和解,決定報警。律師林富貴說,偽簽資料詐保,已涉及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嫌,兩罪均可處5年以下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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