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從2010年開始,兼任助理就不斷面臨減薪、薪資遲發等不當待遇。全台兼任助理的薪資根據教育部的調查,有4成低於3000元,學生往往需要接任2至3份工作才能勉強過活。2010年6月,台大針對兼任助理發生最高幅度達到40%的減薪,其後還有多次經費刪減的事件,低於基本工資的例子時有所聞。此外,2011年由台大研究生協會進行的調查指出,研究生普遍會面對收支透支、部分系所更是明顯的血汗勞動。
另外,筆者自己也曾遭到遲發薪資三個月,二月開始工作,但五月初才拿到該學期第一筆薪水,房租、生活費都陷入困境。有些助理因為規範不清、礙於師生關係的權威,會被要求分外的工作、甚至是幫老師帶小孩等荒唐的要求。更甚於此,助理還會發生職災,台大環安衛中心的災害統計資料曾指出,台大曾在18個月內就發生了11起實驗場所意外,而兼任助理若是沒有投保勞保,更形同缺乏基本保障。
這些問題的根本緣由都是因為缺乏勞僱關係的規範。2013年台大面對工會的抗議,甚至還創造「獎勵金」的類型,以獎勵之名繼續造成「假學習真勞動」的現象。這讓負擔大學最基層的教學、研究、行政工作的兼任助理,一方面在「追求頂尖」的壓力下壓榨生產力,另一方面卻又缺乏勞動規範、因為學生身分被要求為學校犧牲奉獻,而導致薪資、權益逐漸倒退,同時缺乏基本的保障。
去年教育部將助理分為「學習型」與「勞僱型」之後,台大的做法是在控制預算與行政手段之餘,把校方的僱主責任卸責給教師與系所。「學習型」實際上變成教育部鼓勵各大學,將原本的工作套上各種「學習」的假象。台大把多數助理的類型交由教師與系所自行決定;因此,老師只要決定將助理聘為「學習型」,學生很難反抗老師的主觀認定與師生關係下的權威。系所則是開出「課程實習」滿足學習表象,要求學生修課當教學助理;更有訂入畢業條件,強迫學生工作一定時數才能畢業;或強迫學生把工作內容寫成「學習計劃書」等,種種方式違規開設學習型工作,校方只會用「系所自主」當作學習型氾濫的擋箭牌。
台大一貫的方式是卸責,製造教師、系所、學生之間的衝突;此外,大學、教育部、行政院等單位更會聯手合作,兼任助理爭取勞權的運動遭到來自行政院訴願會、監察院的打壓,教育部也不斷指點各大學該如何繼續濫用「學習型」。但我們知道,大學要能夠穩固發展,與基層人員如兼任助理密不可分,而這些勞工的待遇與權益得到保障是最基本的要求,應該回到有明確勞動法令保障的勞僱關係下優先認定。教育部不應再干預勞動部的權責,並且為各大學補足應有的資源、讓學生勞工可以更無後顧之憂地工作,提升整體的高等教育環境,否則助理的怒火只會持續延燒下去。
台大社會所碩士生、國立台灣大學工會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