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幸福人壽133億 董座判28年

出版時間 2016/06/30

鄧文聰昨被押解出庭聆判,得知遭重判後面無表情,隨後由律師代發聲明,痛批法院草率結案,還指控特偵組交換條件縱放瑞士盈豐銀行(簡稱:EFG)財務經理吳曉雲,讓吳女做出對他不利的證詞,鄧強調「願以個人資產償還幸福人壽,且一定上訴。」北院也罕見回擊絕無草率結案,樂見鄧清償犯罪所得。黃正一已獲交保,昨未出庭聽判,不知其回應。

判決指出,二○○七年八月,擔任幸福正副董座的黃正一(七十五歲)、鄧文聰(五十八歲),為因應金管會要求增資十二點五億元,竟將幸福的五千萬美元資產,移到瑞士EFG銀行設立基金,並以該資產向EFG銀行質押借款二千二百萬美元,再輾轉洗錢換成台幣繳納幸福的增資款。
隔年鄧文聰接任董座,再將二億五千萬美元的幸福資產匯到EFG,交由吳曉雲代操國外債券,這筆錢也被鄧拿去質押,變現二億二千五百餘萬元美元,流入其名下香港億大等公司。
二○一○年九月,鄧文聰另勾結香港渣打銀行李暐英等理專,先要求幸福在渣打開專戶保管海外資產,再透過李等人護航,將幸福海外債券一點九億美元,全數轉入其私人公司帳戶,鄧再質押借得近二億美元私用。

幸福人壽目前仍由保險安定基金接管中。資料照片

鄧、黃兩人聯手掏空幸福約四億餘美元,折合台幣約一百三十三億元,導致幸福財務惡化,前年八月遭金管會接管,檢調介入後查出兩人不法情事,案發後,EFG返還部分款項,給接管幸福的安定基金,但至今仍凍結一億九千餘萬美元;渣打也自認疏失,認賠退還近二億美元。
合議庭認為,鄧、黃兩人七年來,為掏空幸福人壽資產「無所不用其極」,造成幸福鉅額損失,考量兩人否認犯行也無具體悔過表現,因此重判二十八年、九年半,各併科九億、二億元罰金。可上訴。至於EFG財務經理吳曉雲、亞太區總裁Robert Chiu、香港分行Albert Chiu3,也被認定是共犯,發交檢方另行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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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人壽另名前董座黃正一被判刑9年半。資料照片

特偵組表示,先前已將吳曉雲發交北檢偵查,北檢已調閱相關涉案人的資金流向勾稽比對。
金管會主委丁克華昨表示「尊重判決」。據了解,金管會接管後,已將幸福人壽以三百零三億元的賠付金額賣給國泰人壽,且已向EFG追討債權,至少已追回二十億元,另六十億元仍在追償中,勝算很大,若全部討回,幸福總賠付金額可降至二百二十三億元。

●年齡:58歲
●學歷:政大EMBA
●家庭:已婚,妻子是歌手羅可珺(藝名)本名張淑娟,育有1子1女
●經歷:幸福人壽董座、上海國邦房地產開發公司董事長、上海台商協會副會長
●現職:億大集團董事長、高雄君鴻酒店老闆、長鴻營造大股東
●身家:估數十億元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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