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擊民眾指出,本周四晚上8時,一名年約70歲康姓婦人,右手拿著雨傘,左手腕掛著手提袋,準備搭電扶梯前往地下1樓,當時她以左手扶著手把,但勾在她左手的提袋卻掛在電扶梯手把外側,電扶梯才剛往下走,康婦的手提袋被電扶梯旁的樓層隔板卡住,康婦來不及反應當場摔倒,勾著提袋的左手也縮不回來,整個人就懸吊在電扶梯上,還被未停止電扶梯往下拖行,情況十分危急。
當時就站在康婦後方,準備下電扶梯的一名女子發現後,嚇得趕緊呼救:「快來幫忙!」並衝向前試圖幫婦人脫困,但因婦人的提袋已被拉扯變形,一時之間根本拉不開, 另外一名男子見狀也大喊「有人受傷!」此時在地下1樓的一名櫃姐聽到後,馬上按下電扶梯口的緊急停止鈕。
電扶梯停了下來,雖然婦人受困過程僅短短15秒鐘,但婦人左手腕因被卡住的提袋不斷拉扯,不僅皮膚被刮掉一大片,而且還留下幾可見骨的撕裂傷,左腿也因跌倒多處擦傷,所幸婦人緊急送醫後並無生命危險。
百貨公司人員昨表示,對於賣場發生電扶梯意外一事,深表遺憾,案發時公司醫護人員隨即到場檢視康婦傷勢,並叫救護車將人送醫,公司主管也前往醫院陪同處理,至於相關後續問題,會再與家屬連繫、協商。這2天並已在電扶梯旁的樓層隔板,加註警示標語,提醒搭乘的消費者留意隨身物品,避免意外再發生。
律師陳亮佑表示,消費者在百貨公司裡搭乘電扶梯受傷,業者顯然在購物環境的安全維護有所疏失,因而造成消費者身體健康權利受損,當然可提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和過失傷害的告訴。被害婦人除了可要求醫藥費外,還可依民法請求精神賠償。
.注意鞋帶是否鬆脫
.勿任意向外探頭,避免撞到牆壁夾角
.攜帶小孩同行時,避免讓小孩手腳碰觸電扶梯縫隙
.小心隨身提袋、包包、裙襬、褲襬或較尖細的雨傘被捲入或卡住
.與他人保持安全距離,以免他人跌倒時遭波及
.使用嬰兒車、手推車、輪椅,或電扶梯速度太快時,應改搭電梯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