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聽了脫口而出:「欠錢喔!」陳覺得李女語氣差,提高語氣回:「妳什麼態度啊!」
李女怒問:「從家裡騎到這裡,我哪有不戴(安全帽)?」警員開單要李女簽收,她不簽反在紅單上塗鴨,惹惱所長怒斥「畫什麼紅單」,李女友人緩頰說:「她不是故意啦!」李女無視友人規勸,再次回嗆「我哪裡未戴安全帽」,雙方再激辯。
李女情緒失控持續飆罵(上圖),警方依現行犯當場將她上銬(下圖)。翻攝畫面
陳仁正提醒「有疑義,也不能畫紅單」,但李女回嗆:「你誰啊?」陳即令女警依妨害公務現行犯上銬。李女試圖掙脫,還忍不住喊痛,連「雞巴」、「龜兒子」等字眼也出籠。陳出聲制止,李女怒嗆:「我是罵你嗎?」
李女被帶回警所後,雖情緒較為穩定,但面對警方詢問多不配合,連學歷、工作都以「不知道」、「沒工作」回應,讓警方頻搖頭,訊後依妨害公務罪嫌法辦。
●警察須著制服或出示服務證,並告知臨檢理由
●民眾若無違法或違規,可拒絕檢查行李箱、搜身
●遭警方帶回時,有權通知親人或律師到場
●留置不得逾3小時,否則即是非法拘禁
●若覺得不合理,可透過行政訴訟討公道
●勿言語辱罵、或以肢體動作干預警方執法,否則可能涉嫌妨礙公務
資料來源:高市警局新興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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