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山江男(五十八歲)去年十二月四日在家跌傷頭部,送旗山醫院搶救,三天後不治。死者平時獨居,鮮少與親友往來,當地中洲里長羅昱晴出面聯繫慈善機構處理後事。
羅昱晴說,江男不治當天,她打電話給旗山分局大洲派出所,但警員藍志芳(四十九歲)卻說江男是在醫院死亡,應向醫院所轄建國派出所報案,建國所前往了解,才知是在家中發生意外,要求轄區大洲所自行處理,雙方幾經溝通,才由藍員處理。
那時江男遺體已被送往殯儀館等候相驗,沒想到藍員為省事,要求將遺體送回旗山,「載來派出所門口讓我先拍完照」,才能完成相驗程序。溝通過程中藍員口氣很不耐煩。
羅里長為求事情圓滿,早點讓死者入土為安,只好依藍指示送回,但相當氣憤說「對里長都這樣了,何況是一般百姓。」痛批藍員跋扈。
旗山分局認為藍員嚴重影響警譽,先是記大過,改調溝坪派出所。市警局在五月底開會討論,以「最終還是有處理」,改記過二次。《蘋果》昨聯繫藍,但藍員休假未接電話,無法取得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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