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味鄉負責人陳文南(左圖)授意副總林秀蓉(右圖)發布不實重大訊息影響股價遭判刑。資料照片
富味鄉陳氏兄弟,因將低廉的黃麻油、特黑油混摻包裝成純黑芝麻油販售,去年已被依詐欺等罪,各判刑一年十月,得易科罰金六十六萬元,緩刑四年,須繳交國庫二千五百萬元定讞。依《刑法》規定,若昨天宣判的《證交法》案在陳氏兄弟緩刑期間內定讞,緩刑恐遭撤銷。
判決指出,陳氏兄弟受富味鄉股東委任,須妥善處理事務,卻自二○一一年七月起,買旗下富鼎企業生產混有玉米油的芝麻油,使富味鄉受損超過二千萬元。混油案曝光後,陳文南又授意林秀蓉公開宣稱,相關油品均「直接銷往國外市場」,直到謊言被衛生單位拆穿,才承認混油均內銷,但已影響富味鄉的股票交易價格而觸法。
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蘋果「升級壹會員」閱覽,版權所有,禁止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在紙本或網路部分引用、改寫、轉貼分享,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