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長李應元昨舉行記者會說明施政方向時,拿出導演齊柏林空拍花蓮太魯閣的照片說,一九九七年行政院為經濟因素,同意當時採礦權到期的亞泥可展延並繼續開發二十年,明年期限將屆滿,希望與社會取得共識,停止亞泥在國家公園範圍內的開發。
李應元說,太魯閣有豐富生物多樣性,不只是台灣資產,也是地球資產,過去貧窮時代什麼都可以開發,廢五金都可以污染台灣,「是改變的時候了。」他強調不是針對特定企業,是針對國家公園的採礦行為做全面禁止,目前全台也只有太魯閣國家公園有開礦行為,至於仍有幾件採礦案提出環評開發,則要視個案情況交由環評討論。
亞泥是配合水泥產業東移的國家政策,一九七三年底從華東工業取得大理石移轉礦權,之後申請兩次展延,明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採礦權屆滿,礦區面積四百四十二公頃,有近二十五公頃是在太魯閣國家公園特別景觀區。
針對李應元上任開出第一槍,花蓮縣府昨晚發聲明指,新政府未與地方妥善溝通就決定政策方向,當地逾千個賴以為生的家庭將受衝擊,縣府已接到陳情;且全國九成水泥業來自花蓮,是花蓮重要產業,也是國家重要基礎工業,若因停產造成水泥內需市場失衡,環署應說明配套是什麼。
亞泥花蓮廠工會理事長洪玉如說,新政府的禁礦令是逼大家走上街頭抗爭。林姓員工不滿說,很多人靠亞泥吃飯,新政府突然宣布禁礦令,「實在沒道理。」不過花蓮陳姓民眾認為,污染產業早該關閉,不要再破壞生態。在花蓮就讀的大學生也說,採礦會造成污染,應該禁止,「花蓮不缺這個錢吧。」
亞泥昨發聲明表示,早在太魯閣被劃作國家公園前,亞泥就擁有新城山礦場開採權。一九九四年雖被政府告知有少部分採礦區被劃入國家公園,但隔年也已獲行政院核准,確認採礦合法權。該公司長久來都是依法採礦,將與相關單位溝通。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謝孟羽說,新政府打算有所行動值得稱讚,但當初是環保署「自廢武功」,自己認定早於《環評法》實施前就存在的礦區,只要礦業地沒變更就無須環評,環保署應檢討已存在數十年的礦區是否還適宜開發。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潘正正也說,李應元的宣示是「作秀大於實質意義」,因已聽說亞泥本就打算退出太魯閣國家公園,且環保署應該做的是針對西部復礦、水泥產業進行政策環評,從制度面改善。
位置:花蓮縣秀林鄉新城山
開發內容:開採大理石礦
面積:442公頃,其中將近25公頃位於太魯閣國家公園特別景觀區
採礦權時效:1973年12月從華東工業取得大理石礦權,華東採礦期1977年到期,亞泥1977、1997年先後提出各展延20年的申請,2017年11月22日屆滿
爭議點:
.依《國家公園法》規定,特別景觀區不得開礦,政院卻以專案准許亞泥續採
.亞泥採礦權展延,環署認定取得礦業用地是《環評法》實施前,可繼續採礦免環評
.用地有174公頃為原住民保留地,原住民訴訟要求還地
資料來源: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