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突闖馬路 遭公車輾斃

出版時間 2016/05/23

警方調查,男子于家銘(四十三歲)昨清晨六時許駕駛全航客運公車開往南區區公所站,準備發車,行經台中工學二街,撞上穿越馬路的女子曾茄卉(二十五歲),曾女倒地後被公車前輪輾過致骨盆位移、身上多處撕裂傷,地上血跡斑斑,送醫不治。于姓司機表示,當時車速不到二十公里,但曾女突衝到馬路上,「根本來不及煞車。」

全航客運昨撞死曾女。林建鋒攝

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發現,意外發生前曾女和汪男在路旁拉扯,遂找汪男釐清,汪男指和曾女是朋友,昨凌晨數名友人到KTV唱歌、飲酒,因曾女有醉意,由他護送曾女搭計程車返家,但她一下車就朝路中央走,「想把她(曾女)拉回來,反被推了一把」,曾女轉頭就走,這時公車剛好經過,悲劇就此發生。
長相甜美、未婚的曾女和姊妹共三人,同住台中工學二街的社區裡,車禍就發生在住處門口,事後家人從南投埔里老家趕到台中,傷心為她處理後事。
曾女在台中投資的雞排店上月開幕,不少友人在她臉書加油打氣;昨傳來曾女車禍身亡不幸消息,友人紛在臉書留言哀悼:「事情太突然了難以接受……」「到天上以後要開心的當天使喲!」

車禍現場留下曾女斑斑血跡,令人怵目驚心。林建鋒攝

台中交通局長王義川說,肇事公車駕駛開往路線起點站途中出車禍,現交通法規只規範公車發車後沿途行駛路線,未限制公車未發車前要怎麼走,會研議增加相關規定,對交通安全更有保障。全航經理楊榮樹表示,于姓司機到職一個多月,受過完整訓練,之前無不良紀錄,公司現已讓司機停職接受調查,並將派員前往死者家中慰問。

律師林瓊嘉說,公車司機前往發車站途中仍屬執行業務過程;中市警局三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馬碩鴻說,于姓駕駛未注意前方路況,及曾女跨越馬路不當都是肇事主因,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司機送辦。

.一定要請未喝酒的人護送,絕對不可酒駕護送
.護送途中勿以言語刺激對方,避免引發爭吵
.通知其家屬或友人,待酒醉者有人接手照顧才離開
.護送過程應攙扶,避免其跌倒、碰撞受傷
資料來源:台中市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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