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表演魅力在哪?
A:它幾乎像我的第二生命,我小時候很沒自信,但當我透過練習跟揣摩,我發現自己有一天竟能站上舞台,看到自己的改變,我喜歡這樣的自己。
2011年,台中阿拉夜店一個猛男為噱頭玩火把夜店燒了,結果媒體一面倒的說火舞釀災!其實那猛男非專業演出者,我跟一些專業火舞者也上電視辯駁,希望政府訂出規範,但政令還是宣布全面禁止火舞,我的世界一瞬間歸零,半年多案子就全沒了。我請家人再給我兩年時間,我會闖出成績,我決定去澳洲。
Q:你去澳洲做什麼?
A:我沒錢也不會說英文,但買張機票,帶了3、5萬元還是去了。一開始,孤零零吃著自己煮的、難下嚥的飯。買單車要騎去工作,隔天就壞了得自己修,可是我因此學會修單車。
聽著無法理解的語言很孤寂,回客棧,外國朋友都熱情找我攀談,我簡單自我介紹後,就擠不出句子了,只能尷尬地笑笑說抱歉,沒想到有義大利朋友覺得我很友善,帶我去參加各國背包客聚會,我才發現語言能力從不是他們最先考量的,我一直擔心害怕的,其實只是自己給自己的枷鎖。
亞洲人來多半是想多掙點錢,但我是想執行火舞環澳之旅,雖擔心錢花光就得回台,但我內心聲音還是要我到澳洲體驗風土民情,於是我辭掉工作往南到黃金海岸參加每周1次的火鼓盛會。出發前,我在布里斯本找到一個舞台空間,入夜我站上去開始默默地舞動身軀,火焰在夜晚中綻放光芒,餘光中我瞧見觀眾安靜地凝視我的舞姿,從驚奇到讚嘆,我感到飽滿踏實。我很快在火舞商店找到不必上火即可表演的方式,雖溝通吃力,但技藝交流讓我很快交到許多好友。後來參加火鼓舞會,我毫不畏縮地上台展現多年累積的經驗,獲得讚賞。之後我考上澳洲街頭表演執照,我發現台灣不能生存不代表不能在國外生存。
這幾年我們做出質感,提高價值,接案逐漸穩定,再也不用邊表演還邊擔心下一餐在哪?我曾是個上台演講1分鐘就卡詞被請下台的人,從沒想到有一天能上台表演,獲邀演講,但這10年我就是一點一滴逐漸改變成為現在的自己。
記者陳玉梅採訪整理